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放管服”,不断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完善经营服务性收费定价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新修定的《云南省定价目录》,清理规范了姚安县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在2019年公布目录清单的基础上,删除部分已明确放开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对发生变化的收费项目进行更新,制定了《姚安县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
《目录清单》将根据价格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等改革进展适时动态调整。
附件:
姚安县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1年) | |||||||||||
类型 | 一级项目 | 二级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文件(文号) | 定价部门 | 行业主管部门 | 是否涉企 |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 定价方法 | 备注 |
交通服务收费 |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 (一)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牲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 1.医院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小型车60分钟内免费;1-3小时2元/车/次、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车/次;最高收费为20元/车次。2.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汽车:30分钟内免费;小型车超过30分钟,每30分钟1元/车/次;最高不超过12元/车/次;摩托车:30分钟内免费;每增加30分钟收费0.5元/车/次,最高收费6元/次。 | 姚发改价格〔2018〕135号 姚发改价格〔2019〕71号 | 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是 | 否 | 否 | 补偿成本加合理盈利 | 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除外,归于前期物业管理费 |
(二)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 汽车:30分钟内免费;小型车超过30分钟,每30分钟1元/车.次;最高不超过12元/车/次。 | ||||||||||
公用事业服务收费 | 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8元/户/月 | 姚发改价格〔2010〕203号 | 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 | 生态环境部门 | 是 | 否 | 否 | 补偿成本 | |
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4元/人/月 | ||||||||||
餐饮:30-100元/月休闲娱乐业:25-60元/月 | |||||||||||
住宿业:0.50元/㎡/月或2-6元/床/月 | |||||||||||
医疗机构:2元/床/月 出租车、公交车、客车:3-5元/辆/月 | |||||||||||
批发零售、其他服务业:固定门店10-80元/月;临时摊点:1-10元/日(水果批发20元/吨、集贸市场0.3-2元/㎡/月) | |||||||||||
粪便清运:110-250元/吨(11元/桶) | |||||||||||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 三、住房物业管理费 | 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收费:0.42元/平方米/月 | 姚发改价格〔2014〕13号 姚发改价格〔2012〕111号 | 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是 | 否 | 否 | 补偿成本加合理盈利 | ||
未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的普通住宅(不含别墅和公寓)物业服务收费: 0.5-1.0元/平方米/月 | |||||||||||
注: | |||||||||||
一、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根据价格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等改革进展,实行动态调整。 | |||||||||||
二、已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的普通住宅(含别墅和公寓)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 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与服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服务质量标准确定。 | |||||||||||
三、国家、省级、州级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未列入本级收费目录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