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对政府采购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恶意串通或接受贿赂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处罚
事项类别:行政监督与管理类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
事项描述:进行立案前审查;告知并听取意见;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填写《处理审批表》;送达并执行;
公开主体:姚安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股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形式: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oan.gov.cn/;依法依规公开。
公开时限:于检查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