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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府采购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处罚
来源: 姚安县财政局 | 访问量:7688 | 发布时间: 2018/9/7 10:14:09

事项名称:对政府采购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处罚

事项类别:行政监督与管理类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

事项描述:对案件来源进行立案前审查;对初步判定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填写《立案审批表》;展开调查和取证,填写《调查笔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开主体:姚安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股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形式: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oan.gov.cn/;依法依规公开。

公开时限:于检查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