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对供应商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的处罚
事项类别:行政监督与管理类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
事项描述:对案件来源进行立案前审查;对初步判定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填写《立案审批表》,展开调查和取证,告知并听取意见;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执行;
公开主体:姚安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股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形式: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oan.gov.cn/;依法依规公开。
公开时限:于检查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