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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不依法回避的处罚
来源: 姚安县财政局 | 访问量:5263 | 发布时间: 2018/9/7 9:45:38

事项名称:对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不依法回避的处罚

事项类别:行政监督与管理类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

事项描述:进行立案前审查;对初步判定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填写《立案审批表》;告知并听取意见;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填写《处理审批表》;送达并执行;

公开主体:姚安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股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形式: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oan.gov.cn/;依法依规公开。

公开时限:于检查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