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对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不依法回避的处罚
事项类别:行政监督与管理类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
事项描述:进行立案前审查;对初步判定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填写《立案审批表》;告知并听取意见;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填写《处理审批表》;送达并执行;
公开主体:姚安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股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形式: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oan.gov.cn/;依法依规公开。
公开时限:于检查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