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采购过程中与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情形的处罚
事项类别:行政监督与管理类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事项描述:进行立案前审查,确认其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对初步判定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填写《立案审批表》;告知并听取意见,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送达并执行;
公开主体:姚安县财政局国资股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形式: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oan.gov.cn/;依法依规公开。
公开时限:于检查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