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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财务会计随意改变会计要素,未按规定编制会计报告、清查资产和不实提供相关情况的处罚
来源: 姚安县财政局 | 访问量:4883 | 发布时间: 2018/9/7 9:14:25

事项名称:对企业财务会计随意改变会计要素,未按规定编制会计报告、清查资产和不实提供相关情况的处罚

事项类别:行政监督与管理类

公开依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7号公布)

事项描述:开展监督检查,并对相关材料进行复核,之后作出检查结论或处理、处罚决定;督促监督对象落实处理决定或检查意见,并于送达之日起30日内上报执行情况书面报告;信息公开、监督结果运用。

公开主体:姚安县财政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形式: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oan.gov.cn/;依法依规公开。

公开时限:于检查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