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的投诉处理
事项类别:行政监督与管理类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事项描述: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审查阶段依法对投诉人的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处理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处理结果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
公开主体:姚安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股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形式: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oan.gov.cn/;依法依规公开。
公开时限:依法依规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