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处罚
事项类别:行政监督与管理类
公开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7号)
事项描述:开展监督检查并进行复核,作出检查结论或处理、处罚决定,督促被检查对象落实处理、处罚决定。
公开主体:姚安县财政局会计股、监督检查股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形式: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oan.gov.cn/;依法依规公开。
公开时限:于检查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