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为确保国家法制统一,规范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进程。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县人民政府组织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经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县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下列规范性文件:
《姚安县涉诉特殊群体执行救助金管理办法(试行)》(2009年姚安县人民政府第5号公告)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姚安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