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州安全生产重点监管行业领域州人民政府领导职责分工的通知》(楚政办通〔2013〕122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姚安县安全生产重点监管行业领域县人民政府领导职责分工》印发给你们,请按此联系工作。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4日
姚安县安全生产重点监管行业领域县人民政府领导职责分工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全县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有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综合负责、其他领导对分管领域直接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县安全生产重点监管行业领域县人民政府领导职责分工如下:
一、非煤矿山、尾矿库
由分管县安监局的县人民政府领导负责。查处无证开采、以探代采、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由分管县国土资源局的县人民政府领导负责。
二、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
(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由分管县安监局的县人民政府领导负责。其中,城市燃气由分管县住建局的县人民政府领导负责;油库、加油、加气站由分管县经信局的县人民政府领导协同负责。
(二)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公共安全,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烟花爆竹运输、燃放,打击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由分管县公安局的县人民政府领导负责。
(三)危险化学品运输,由分管县交通运输局的县人民政府领导负责。
三、特种设备
由联系县质监局的县人民政府领导负责。
四、规模以上冶金等工贸行业
由分管县安监局的县人民政府领导负责。其中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由分管县经信局的县人民政府领导协同负责。
五、道路和水上交通
(一)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等,由分管县公安局的县人民政府领导负责。
(二)公路运输企业、公路建设工程等,由分管县交通运输局的县人民政府领导负责。
六、消防
由分管姚安县消防大队的县人民政府领导负责。
七、建筑施工
由分管县住建局的县人民政府领导负责。
八、食品药品加工
由分管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县人民政府领导负责。
九、民用爆炸物品
(一)民爆器材生产、经营,由分管县安监局的县人民政府领导负责。
(二)民爆物品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等,由分管县公安局的县人民政府领导负责。
十、旅游
由分管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的县人民政府领导负责。
十一、铁路
(一)铁路运输由联系铁路安全的县人民政府领导负责。
(二)铁路建设项目由分管铁路建设的县人民政府领导负责。
十二、水利
由分管县水务局的县人民政府领导负责。
十三、电力
电力规划、电力建设由分管县发改局的县人民政府领导负责;电力生产、运行由分管县经信局的县人民政府领导负责。
十四、农业机械和渔业船舶
由分管县农业局的县人民政府领导负责。
十五、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
轻伤事故由企业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和责任追究;重伤事故由行业主管部门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和责任追究;2人及以下死亡的道路交通、消防非生产经营性事故由主管部门调查处理;2人及以下死亡的生产经营性事故由县人民政府成立调查组调查和责任追究;3至9人死亡的事故由州人民政府成立调查组调查和责任追究。
分管其他行业领域工作的县人民政府领导,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分管责任。县安监局依法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