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姚安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州统计局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以执法人员能力提升为抓手,不断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现将县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聚焦学习宣传,提高统计法治意识。县统计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始终把法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实施意见》《统计违法违纪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提交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上传达学习,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作为领导干部自学书目予以配发。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局党组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局领导班子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书记、局长承担第一责任,班子成员承担主体责任。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工抓、各股室(中心)协同抓,全局“一盘棋”的法治工作格局。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以及网络学习等方式,组织所有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全局干部统计法治意识和能力。
(二)开展专项治理,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及时学习传达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在县领导的高度重视下,高位推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通过自查自纠,围绕逐步实现“清零”目标的工作要求,及时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姚安县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试行)》,通过认真执行,加强全县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监督管理。全年共发出整改通知19份,工作提醒函100余份,统计数据质量查询书9份。同时加强报数审核,各专业在各月报表上报期间,加强对上报数据的审核,对数据波动异常、上级标记查询的企业和项目及时进行工作提醒,督促企业和部门等上报单位加强对上报数据的再核实,提供好报数支撑材料,完善相关工作台账,确保报数质量。七是认真做好2023年“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和“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对被上级抽中的4户“四上企业”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对8户抽中的“四上企业”开展了部门联合抽查,通过统计执法检查和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宣传了统计法律法规,督促基层统计调查对象规范完善统计工作基础。开展统计局《权责清单》编制。全面梳理、规范统计系统权力清单中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奖励等三类职权,汇总了职权依据、责任事项、依据追责情形、追责情形依据、担责方式、担责方式依据等并已报送有关部门审查。
(三)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统计专业水平。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统计大讲堂”、各专业培训会、数据核查、执法检查等,全年举办固定资产投资等业务培训62次,精准培训统计法律法规,通过典型统计违法案例“以案释法”,教育引导统计从业人员坚守“四条红线”和职业操守,进一步增强统计调查对象的法治观念。以“12·4”法制宣传日、世界统计日、中国统计开放日等为契机,开展户外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页、讲解宣传展板,现场答疑扩大群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知晓度。在县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上将《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及相关统计知识进行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学习统计、了解统计、支持统计的良好氛围。
(四)坚持依法统计,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围绕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等领域,充分利用姚安县政务网站等,及时发布统计信息资料,公布权责清单、办事流程、办事标准、监督方式等信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及时按照权责清单内容进行更新,完善并将权责清单在姚安县政务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认真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规范要求,坚持亮明身份,执法过程通过文字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检查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学习宣传力度还不够。对《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相关文件学习还不够深入。二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乡镇、企业统计人员变动相对频繁,统计人员的专业能力与新时代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之间还存在差距,学法、用法、懂法、守法氛围不够浓厚。三是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我局统计执法持证人员不足,执法队伍建设后劲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学习宣传,营造依法治统良好氛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法治政府建设重大意义,不断深化《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的学习宣传,建立健全会前学法制度,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秉承“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将学习法律、知晓纪律、遵守规矩作为自觉行动,将不出假数、真实调查作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充分发挥学法用法守法表率带动作用,为统计法治工作增添一份力量。拓宽普法宣传途径,提高数据透明度,促使每一社会成员牢固树立“依法治统、依法兴统”思想,营造支持和配合统计调查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培训力度,提升依法统计执法力量。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的常态化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执法能力,执法过程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强化对统计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严格执法程序,强化对统计行政执法的全过程监督,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的责任心和自律性。
(三)加强基础建设,确保统计执法规范有效。进一步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不断提升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法律意识和水平,保持基层统计队伍相对稳定。加大企业、乡镇统计基础建设,积极开展统计星级评定工作,不断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加大对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加强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完善基层统计人员信用档案管理,为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奠定基础。
姚安县统计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