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姚安县公安局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按照全省、全州法治公安建设部署推进会议精神对法治公安建设的要求,聚焦法治公安建设目标,以创建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县为抓手,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总要求,以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为抓手,强化法治服务保障,严格执法监督管理,持续巩固和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全县公安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法治公安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姚安县公安局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工作的重大政治任务,通过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周例会学习、全警培训、普法宣传等形式,切实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培训,使民警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新要求,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的思想精髓和内容实质,积极适应全面依法治国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建设法治公安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着力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切实把科学思想转化为法治建设的实际成效。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警学习32次,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
一是依法决策机制健全完善。我局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的决策理念,健全完善了《姚安县公安局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和《姚安县公安局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及责任倒查机制》,规范了全局重大决策行为,强化了决策法定程序刚性约束,确保了决策行为的科学性、合法性,近年来未发生因错误决策或执行决策不当被追责的情形。二是继续实行法律顾问制度。今年4月下旬,我局继续与云南八谦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聘任合同,对公安法律顾问队伍进行了充实,逐步配齐配强法律顾问队伍。聘任的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决策、促进规范执法、法律事务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特有的作用,取得初步成效。今年共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5份。三是强化案件执法质量考评,规范执法办案行为。我局行政执法案件实行“月考评”制度,除参加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外,县局法制部门每月通过警综平台执法考评系统随机抽取上月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执法质量考评并通报,通过案件考评促进规范执法。今年以来共考评在警综平台执法办案系统中办理的各类行政案件265件。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进一步打造便民利企的公安政务服务环境,姚安县公安局认真落实《云南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提质23条措施》《云南省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20条措施》和《楚雄州公安机关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措施(第一批)》,并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相继出台了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四个方面14项措施”和“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十条措施”,从户籍政策、公章刻制、车驾管业务等方面推进便民利企工作措施落实,保障和服务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全面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深度运用,依托云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一部手机办事通”、“交管12123”等推进网上办事全程电子化,进一步优化“一网通办”线上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群众可“不见面”线上办理公安业务,实现了从以前的单一窗口办理到现在的线上线下为群众办事提供多渠道服务。五是认真落实“三项制度”。我局将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为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工作来抓,强化了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管理,实现了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2023年全局各办案部门通过“云南公安执法公开管理平台”向社会公开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8份。六是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对办理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全环节、全流程进行记录和预警分析,要求凡是发生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要求如实记录,如实反映。七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评估机制。我局认真落实《公安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姚安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切实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工作的监督管理,认真组织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县局指挥中心于今年3月和10月先后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2次,今年县局未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八是严格执行“两法衔接”相关工作规定。按照《姚安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管理意见(试行)》,我局严格执行“两法衔接”相关工作规定,积极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整合执法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录入作出行政拘留处罚的案件57件,录入法律法规7条。
(三)强化执法监督管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建设。我局将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建设作为推进公安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和执法责任体系改革的重要任务和有力抓手,严格落实《姚安县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定》,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常态化、实体化运作,充分发挥其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问题协调解决的职能,加强对执法工作情况的整体掌握和对重大执法问题的综合研究,落实重大、疑难案件集体会商制度,建立执法工作每周巡查通报机制,对关键执法环节存在的执法风险隐患进行常态化监督管理,根据巡查发现的执法问题向办案部门下发《执法问题提醒通知书》等整改建议书,每周对监督发现的突出执法问题在县局主网页上发布《执法监督管理周通报》进行通报,进一步强化执法源头管理和对执法工作的总体把控,加强内部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3年共发布《执法监督管理周通报》14期。二是强化内部执法监督管理。我局将案件审核作为内部执法监督的重要手段,实行案件主办人、办案部门专(兼)职法制员、办案部门领导、法制部门和局领导 “五级”审核审批制度,从案件事实、证据、定性、程序、法律适用层面严格审核把关,强化调查取证、强制措施适用、提捕移诉等重点执法环节审核,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堵塞执法工作漏洞。三是深入推进云南公安智慧法治平台应用,推动执法监督管理信息化。我局将云南公安智慧法治平台推广应用作为整治执法顽瘴痼疾、强化权力制约监督的重要举措,依托云南公安智慧法治平台,建立蓝、黄、橙、红四色预警执法风险防控新机制,实现执法问题发现在早、处置在小、预警在先。2023年全县公安机关共收到执法监督风险预警376条(其中蓝色预警226条、黄色预警97条、橙色预警53条),签收376条,签收率100%;民警按照风险预警处置反馈376条,反馈率100%。四是持续深化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应用工作。全面深化警综平台、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等深度建设应用,建立所有刑事、行政案件除涉密案件外一律网上流转的刚性制度,实现“一站式”执法办案、全流程监督管理。自2021年7月31日起全县公安机关已依托云南公安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通过政法协同办案平台进行案件提请批准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流转办理刑事案件,案件流转实行纸质卷宗与电子卷宗线上线下同步移送双轨制协同模式。2023年全县公安机关应用政法协同办案平台流转办理刑事案件293件,其中提请批准逮捕25件,移送审查起诉268件,应用平台办案率达100%。
(四)强化法治教育培训,切实提升民警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坚持“领导带头,全警参与,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的原则,紧紧围绕实战应用,针对执法突出问题和执法规范化的有关要求,固定每周一例会会前有针对性地开展全警执法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全警依法履职能力和整体执法效能,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能力。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各类执法培训16期,其中,开展“以案析法”活动6期,点评案件8起。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计划
回顾一年来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一些执法民警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不高。二是推进法治建设成效离上级要求还有差距。三是执法制度还需要不断完善和创新。下步将继续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法治公安建设的正确方向。按照全省、全州法治公安建设部署推进会议精神和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强化组织推动,狠抓工作措施落实,全力推动法治公安建设走深走实。
(二)加强执法主体能力建设,提升民警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水平。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带动全体民警积极主动学法守法用法;要以提高民警整体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为重点,继续抓好执法培训,着力提升民警依法履职能力。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实法治公安的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完善决策机制,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评估机制,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推进执法公开,建立阳光、透明的执法公开机制。
(四)深化公正司法,提高执法公信力。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着力点,落实公安机关受案立案制度和刑事案件两统一机制改革,强化执法监督管理,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五)深入开展执法监督。采取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重点执法环节、重点执法部门、重点执法人员的监督。继续做好执法案卷评查,促进依法行政。
(六)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结合公安机关职能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加强民警法治教育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姚安县公安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