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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 访问量:7456 | 发布时间: 2023/2/9 9:57:48

根据县委依法治县办《关于抓好中央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切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运行保障机制,确保农业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制。加强领导,明确目标。为切实加强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党委中心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对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局党委及时研究解决,提出意见和要求,并在人员和经费等方面予以支持,按照姚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的通知要求,开展执法人员培训教育,保证农业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效运转。

(二)建立工作运行机制。要求局属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和明确依法行政工作目标,切实抓好过程控制,确保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深入学习宣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以宣传农业法律法规为重点,突出抓好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二)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学法制度。组织领导干部职工参加州、县各种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能力,确保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组织机关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日常学习计划。正确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法律、运用法律、执行法律,切实提高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组织普法骨干力量学习培训,采取“自学、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提高骨干队伍的素质,建设一支口善言法、身善行法的普法骨干队伍。

(三)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推进“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责任落实。立足提高公职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化“法律进机关”,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加大对农业、农资、农机、兽医兽药、渔业、宅基地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力度。按照姚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的工作要求,开展了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培训暨对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保证农业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效运转。

三、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农业依法行政建设有序开展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并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全局共涉及行政许可审批事项43项,其中17项划转政务管理局。

(二)依法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对符合申请条件和申报资料的行政申请事项,予以受理,严格按照承诺时限予以办结;对不符合申请条件和申报资料的行政申请事项,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提供该项行政审批的办事指南,并现场告知所欠缺条件、需要补齐资料等,待符合法定条件和申报资料后再予以受理。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履职,不存在擅自变更或增加审批条件、擅自增加申请人义务、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审批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的情况发生;不存在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事项进行受理甚至予以批准,无超时办理、办理中乱收费等情况发生。

(三)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受案范围,积极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凡是符合受理范围并在法定期限内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都依法受理和办理。同时,积极做好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和执法投诉案件办理工作。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监督机制。。一年来,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了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农机依法行政、对兽药、饲料和畜产品安全、农村宅基地联合执法检查等依法行政工作。在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主体合法、内容和程序合法。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错案追究的落实,对本系统内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因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1.积极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强化源头管理。一是强化监督抽查,规范农资市场,确保农资质量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农资市场动态监控活动,为进一步落实农资市场监管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强化专项整治和日常化监管,根据农业生产的特点,抓住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出动执法人员,对我县辖区内农资经营单位开展拉网式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可能对农业生产造成影响的问题,对存在问题的经营主体进行教育或处罚,严厉查处以生产、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标签残缺不全、不规范以及国家禁用农资产品的行为,生产销售无生产经营许可证、登记证或批准文号、品种审定、产品质量合格证等农资产品的行为;未按规定保存生产、经营档案,拆零销售及擅自分装农资产品进行销售的行为;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药、高毒高残留农药和非法添加隐性农药成分、捆绑销售未经登记农药等违法行为农资产品。按照农业农村部的要求切实加强百草枯监督管理工作;主动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假冒伪劣化肥查处工作。一年来,姚安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立案查处农业领域违法案件12件,已全部结案(其中:销售种子案件3件、农药案6件、化肥案3件,共上缴罚没款3.6万元)。通过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使我县农资市场得到有效净化。

2.开展农机行政执法方面。结合春耕工作,组织农机执法人员到生产一线开展执法检查,督促乡镇抓好农机安全工作。

3.开展对兽药、饲料和畜产品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等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抓好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经营门店、畜禽养殖、定点屠宰场的抽查工作,实行兽药饲料经营企业市场动态监控,有效避免伪劣兽药饲料流到农民手中。

4.开展农村宅基地联合执法检查。与县自然资源局联合执法,对农村违法占地建房联合执法检查。

(五)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坚持先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执法.一是严把执法人员入门关。二是实行岗前和在岗知识更新培训制度,凡未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不得参加年度审验和申领执法证件。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教育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廉政教育,坚决防止和追究行政执法中可能出现的以权谋私、以情代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问题,维护法制的尊严,树立了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2022年,我局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申领和审验的相关工作,到期审验换证1人,相关资料已报县法制办。

四、细化落实《姚安县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工作情况

按照《姚安县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及《〈姚安县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的各项相关重点任务,分解细化后进行落实,结合我局实际,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姚安县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2021-2025年)》《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2021-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并下发通知到各单位(股室),把《姚安县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及《姚安县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各项相关重点工作任务的职责、任务、目标分解到各单位(股室),形成了有实施方案、有部署、有专人负责,有检查的工作格局。

五、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切实履行法律顾问职责,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我局聘任云南八谦律师事务所沈方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方面经过法律顾问审核,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将决策咨询法律审查纳入其中,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落实备案制度,对拟出台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对涉及社会公众的规范性文件通过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等形式,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2022年,县农业农村局按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要求,按规范性文件法定程序已进行了召开了风险评估会议和听证会议等相关的流程,《姚安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姚安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已正式发文,《姚安县农业设施所有权登记管理办法》已按程序召开了风险评估会议和听证会议,并将按相关程序再做准备发文的工作。

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农业农村局有专人负责,在姚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2022年1至12月,已在姚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行政处罚12条,行政许可44条。已在姚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了姚安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流程图和姚安县农业农村局行政许可流程图。

(二)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一是制定《姚安县农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规定我局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新增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8台,录音笔1支,同时为加强乡镇巡查检查能力,为九个乡镇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9台,录音笔9支,加强执法过程记录工作。三是按照执法程序,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也应记录入卷。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三)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一是我局聘任云南八谦律师事务所沈方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方面经过法律顾问审核,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二是严格执行《姚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姚农通〔2019〕69号),对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由局政策法规股进行法制审核。2022年1至12月,局政策法规股进行法制审核9个重大行政处罚案件。

七、存在问题和不足

我局推进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行政执法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方式比较简单,有待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执法检查监督机制,进一步净化我县农业农资市场;二是普法工作有待完善,研究开展有新特色的普法活动有待加强,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做得不够,普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实用性有待提高。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我局将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组织领导机制

(二)深入学习宣传农业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提高认识,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

(四)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农业依法行政建设有序发展

(五)认真落实好三项制度

(六)深化政府职能转变

(七)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八)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程序

(九)完善法律顾问制度

总之,县农业农村局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规范农业执法行为,促进了农业各项事业的发展。尽管我局在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还存在一些不足。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扎扎实实,坚持不懈地抓好落实。在2023年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表率意识、法治意识、创新意识和宗旨意识,全面提高队伍素质和整体水平,更好地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不断取得依法行政的新进展、新成效,为我县农业农村局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证。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