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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姚安县应急管理局 | 访问量:8422 | 发布时间: 2023/2/6 8:08:06


县应急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依法治县办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科学研判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化发展面临的深层次困难和问题,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

按照《姚安县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实施方案》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突出重点,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照法治建设纲要规划要求,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4个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应急系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负责日常工作。我局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安全工作的重点来抓。通过建立健全领导、目标、监督和奖惩四个机制夯实工作基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会议,定期听取工作意见、研究部署本部门工作,从组织上强化了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保证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建设法治政府

(一)制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持续强化监管执法

一是以日常监管执法为工作抓手,加大行政执法行为的检查和查处力度。年初制定印发了《姚安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按照年度执法计划,2022年1-12月份,共监督监管生产经营单位70个,其中:列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7家。(其中:在产的非煤矿山企业11家、危险化学品企业11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工贸(交通运输)企业4家)。列入一般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3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监督监查覆盖率100%,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03次(其中:金属与非金属矿山35次、危险化学品38次、烟花爆竹108次、工贸企业22次),监督检查覆盖率100%。排查出安全隐患424个(其中:金属与非金属矿山26项、危险化学品48项、烟花爆竹216项,工贸企业134项),完成整改424项,按期整改率为100%。下发各类安全生产执法文书217份(其中:现场检查记录158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2份,整改复查意见书8份)。

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跟踪督办,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落实监控措施,经督查、复查,上述隐患整改率达98%以上。全年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16起。其中:烟花爆竹7起、非煤矿山工贸等行政处罚3起;提请县人民政府依法关闭非煤矿山6座。行政处罚罚款5.78万元,收缴非法违法烟花爆竹制品2733件(封、箱、盘、盒),在法定的时限向姚安县政府门户网站和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公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行为。二是加强应急管理执法力量建设。从6月起组织统筹2022年度执法证考试及换证工作,目前全局执法力量25人其中:22人取得云南省应急厅发放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24人已经取得云南省司法厅发放的行政执法证。

(二)认真开展法治宣传、完成法治成效建设

1.制定和实施年度普法计划。组织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以六月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12·4宪法宣传日、“文化科技”三下乡等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深入抓好法治宣传教育。突出系统性,带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二是深入持久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采取展览展示、发放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充分发挥宣传日活动,有效地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安全意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全年累计参加全县各种宣传咨询活动4次,出动人员20人次,发放科普、安全宣传资料4500余份,展示宣传展板10块,群众宣传面达2万余人次。选送应急管理局普法作品1件(学生快板“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喜迎党的二十大”),选送作品被省应急厅选送国家应急局宣教处进行评选。

2.积极参与全县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按照《中共姚安县委办公室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迎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中期评估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围绕牵头责任单位“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健全应急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应急预案,依法执行突发事件应对征收、征用、救助、补偿制度,健全规范应急处置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机制制度。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定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等突发事件应对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做好信息发布、公共舆情应对,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突发事件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加强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宣传。完善基层应急处置组织体系,构建社会应急力量组织服务平台,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认真对照清单230项内容,做好本局涉及的1项一级指标10项二级指标、2项延伸任务清单工作,我局突出重点,从安全稳定发展的大局出发,扎实开展依法治理工作,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3.建立并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2021年9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我局及时组织开展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学习,并以县安委办下发通知要求各乡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组织开展学习,形成了全员学法新局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在线系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网络教育培训学习,进行了安全生产监管干部大培训,目前全体干部职工在线学习时长人均达100学时以上。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应急局贯彻落实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干部职工学法制度、企业管理人员安全法律培训制度等。

4.加强对监管企业学法用法教育。加强督促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加油站)、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企业,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使企业职工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形成企业职工人人学法、知法、守法、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增强企业依法参与管理企业的能力,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5.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制定并印发《关于印发姚安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案件审查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的通知》避免执法随意性和不公平。严格按照行政权力运行要求,确保行政权力事项公开、行政权力运行透明、行政监察落实到位。执法过程中强化“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确保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运行。优化行政审批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设。

6.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严格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非煤矿山方面:一是认真做好重要节假日停工安全监管,认真抓好复产复工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要求组织逐矿验收,二是强化安全监管,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复产复工“回头看、回头查”,对辖区地下矿山和非煤矿山开展安全检查,下达现场检查记录,隐患整改率达99%,其他隐患限期整改。针对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企业及时对隐患进行整改。三是强化安全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对照新出台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全面开展标准化建设。四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有效防范了安全事故的发生;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定期对全县1家批发企业、43家长期零售经营户进行检查。完成43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换证发工作。制定并印发《2022年度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随机抽取检查企业、随机抽取执法人员。

7.根据部门职能,我局及时和县检察院、法院对接完成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使用和管理。完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处罚案件信息的录入及相关信息上报工作。完成执法系统网络填报工作,完成了国家应急局和州应急局下达的每月行政执法报表和综合执法系统统计上报工作任务,做到每月有月报,季度有季度报,年底有年统计报,在填报工作中,做到实事求是,无错报漏报。

三、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排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和专项执法检查,一是对全县所属的监管企业进行“大排查、大起底、大排除”工作,并将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全部“清零”。二是加大“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力度,全年查处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案件6起,收缴、销毁非法违法烟花爆竹制品2733件(封、箱、盘、盒),有效地净化整顿了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秩序市场。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树立诚信守法、依法办事的观念,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主观能动性推进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姚安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