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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来源: 姚安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访问量:7117 | 发布时间: 2023/2/1 9:25:25

根据《中共姚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法治督察的通知》要求,现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行政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原则,将老百姓和市场主体反映最强烈、最突出的问题作为工作改革的重点,广开思路、勇于开拓,不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走深走实、提速增效。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内部学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核心内容”,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突出法治单位、法治社会建设“重点任务”,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为全县政务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是对法治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将其列入部门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与其它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为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综治与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股室、责任人和联络员,其中政策法规股为综治与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工作责任股室,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责任人。截至目前,局党组今年已先后召开3次会议,研究、部署、落实法治建设工作。

三是制定《姚安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姚安县政务服务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姚安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二、做法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员干部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增强干部职工应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年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5次,开展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学习培训7场次。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在公共区域、政务服务大厅、走道等设置法治文化宣传栏;结合“三月综治宣传月”“4·15全民国家安全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等契机,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依法治理宣传教育活动。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把依法治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来安排,作为重要工作来推动,列入重要目标来考核。年初制定《姚安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姚安县政务服务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姚安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年内研究法治工作不少于4次。

(三)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根据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姚安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话方案的通知》要求,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按照《姚安县法治政府建设省级示范县创建任务清单》中明确的230项内容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姚安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涉及基础任务清单19项,量化清单4项,延伸任务清单3项,合计26项。已按《姚安县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迎接核查档案支撑清单》要求完成档案收集归档。

(四)法治社会建设情况。一是制定《姚安县政务服务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姚安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二是推行法律顾问制度,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3名,聘请法律顾问1名,落实法律顾问工作经费0.3万元,年内法律顾问提供各类法律服务5件(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明确行政审批局和各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权限。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州县组织的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至年底,全局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23名,年内上报到期换证培训人员1人。

(五)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 法律授权必须为”的原则,及时开展行政职权梳理、取消、合并、承接等工作。企业开办缩短至0.21个工作日,社会投资一般性建设项目审批缩短至30个工作日以内。制定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自助办理、空缺受理等制度并严格落实。对21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免除相应证明材料。以“一部手机办事通”为抓手,不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巩固提升市、乡(镇)、村(社区)三级政务(为民)平台功能,1378项便民服务事项实现指尖办理。坚持市场主体“非禁即入”,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社会诚信建设制度规范,提升信用建设法治化水平。

三、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一是集中行政审批权工作存在法制保障难、部门联动难、系统平台授权共享难等问题,制约审批流程的顺畅,影响审批效率。二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还不够全面和深入,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社会执法面日趋复杂,执法工作人员知识更新和能力水平亟待提高;在工作机制上未完全理顺,在具体执法细节上中存在一定瑕疵等。

四、改进措施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上下功夫,在学以致用、知行合一上下功夫,始终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继续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班子成员带头讲法,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办事能力。抓好干部职工的普法学习培训,除积极参加州、县组织的法律知识培训外,坚持每年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2期,并充分利用周五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时机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增强法治意识,依法行政、依法审批。

(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畅通社会公众参与政策制定的渠道,防控决策风险,切实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机制,明确法律顾问的权利义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中的“智囊团”“护航者”作用。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标准,规范执法程序。加强基层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加大执法保障力度,着力解决一线执法队伍经费、装备等问题。强化对执法队伍和行政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工作,提高执法队伍和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制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四)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颗印章管审批”,创新项目帮办代办服务,巩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证照分离”改革等重点领域改革,加快“一部手机办事通”迭代升级,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努力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全程服务有保障”的政务服务新环境。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倒逼服务质量提升、办事效率提高、营商环境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