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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姚安县税务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姚安县税务局 | 访问量:23588 | 发布时间: 2021/5/12 9:29:35

2019年,在省、州税务局及姚安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姚安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及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决策部署,以普法宣传教育为重点,大力开展税收法治文化建设,积极推进全面依法行政,狠抓税收法治工作落实,加快法治税务建设,现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

(一)坚持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把加强党政治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到依法行政工作各环节和各方面。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教育引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提升解决依法行政工作难题的能力,以实际行动带头做到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厉行法治、依法办事。

(二)加强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及时整合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等3个集体议事协调机构,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调整和充实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推动各项税收工作有序开展。2019年,共组织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2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4次。

(三)完善依法治税机制保障。把“依法治税,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纳入2019年税收工作要点,作为十个方面55项重点工作之一,确定了7个具体工作任务。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部门分工协作机制,制定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姚安县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姚安县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试行)》《姚安县税务系统“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国家税务总局姚安县税务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实施方案》等文件,对税收法治及深入开展依法治县工作、“七五”普法工作等进行部署,细化工作任务,引导全局上下按质按量完成州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协调配合,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费工作职能

(一)全力组织税费收入。认真落实主业主责,扎实开展税源调查工作,摸清全县税源结构及税源分布变化情况,准确掌握税源信息。层层下达年度、季度目标任务,责任到人。成立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自然人契税清缴专项工作组等五个专项工作组,分块开展组织收入工作,严堵跑冒滴漏,紧盯目标抓实收入工作,为全县发展提供财力支撑。2019年,累计组织税费收入71613万元,同比增收9152万元,增长15%。其中:组织税收32418万元,同比增收270万元,增长0.84%(其中完成地方级收入23273万元,同比增收807万元,增长3.60%,完成州局下达目标任务21800万元的106.76%);组织社会保险费29990万元,同比增收5504万元,增长22%;组织非税收入6706万元,同比增收3288万元,增长96%;组织其他收入2602万元,同比增收183万元,增长8%;出口退税104万元。

(二)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及时研究和部署减税降费重点工作任务,实行集中办公模式,落实快速收集反馈机制,做到宣传辅导全覆盖。2019年,组织内部培训25期,参训1040人次;组织纳税人学习培训23期,参训1082户次;认真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减税降费宣传活动,编制、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册,利用企信通平台向全县纳税人发放宣传短信37434户次;管理员上门一对一辅导1231户次(向“两险”缴税人宣传5万余次);电话辅导1445户次;微信群中推送减税降费宣传信息741户次;大厅面对面辅导1051户,以姚安非遗文化小邑拉花形式编排减税降费宣传花灯、在光禄古镇表演“减税降费富民乐”花灯剧、以微信公众号为载体,制作减税降费图文宣传稿件等方式增强宣传效果;领导班子专题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减税降费工作情况,并带队走访9个乡镇的党委书记和镇长,宣讲减税降费政策。四是政策效应凸显。

三、大力抓好税制改革工作

(一)深化增值税改革。根据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工作的要求,开展减税降费宣传辅导培训,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严格落实调整增值税税率政策,全县涉及降税率一般纳税人175户,其中,16%降13%的149户、10%降至9%的25户,维持6%税率的5户,已全部执行到位。严格落实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2019年有4户企业申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19年为56户符合转登记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办理了转登记手续。调整部分企业出口退税率和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对符合条件的1户出口企业,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13%适用税率和出口退税率,2019年度共实现出口退税811618.11元,核准免抵额225435.97元。

(二)稳步推进个税改革。自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推行以来,积极开展好宣传辅导培训工作,让纳税人不折不扣地享受了个税改革带来的红利。截至2019年12月31日,姚安县共实现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从3500元提高到5000元后税收优惠减免税额1716.9万元,惠及58825人次;实际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人数8931人,减免所得税额370.2万元。

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严格落实取消税务证明事项和行政许可事项工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6号发布)等文件,严格落实取消税务证明事项和简化税务行政许可工作有关要求,在办理各类备案和其他涉税事项时,不得要求纳税人提供已取消的证明资料,不得保留或变相保留,将核查义务转嫁纳税人,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二)简化办税流程,推行“办税便利化”。办税服务厅所有窗口实现涉税业务“一窗通办”,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平均等待时间从原来的平均15分钟提速到5分钟,效率提升70%。新办企业首次办理申领发票的时间压缩至一天以内,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税务登记等12项业务一站式当场办结;顺利上线“楚雄州不动产交易登记管理服务集成平台”,二手房办理流程实现“一窗办理”和“平行办理”。全面推行《纳税服务规范3.0版》,纳税人负担更“轻”,减少纳税人报送资料1895份,精简42%。办税时间更“短”,148个事项“最多跑一次”,占比74%,达到国务院2019年底实现70%以上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要求;纳税次数由7次减为6次,减少纳税时间30小时,减少21%。推行纳税人清税注销“承诺制”容缺办理和纳税申报“提醒纠错制”,5大类59种表证单书实现“免填单”,取消不符合规定的证明事项35项,做到资料再精简、办税再提速,工作“零积压”。

(三)整合办税资源,打造“便民办税服务圈”。科学配置、集成优化办税服务资源,落实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办税服务厅全面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打造出以办税服务厅、24小时自助办税终端、邮政发票代开点和委托代征点组成的“便民办税服务圈”,合力承担姚安县辖区所有涉税及缴费业务。并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全国通办、全省通办、一窗通办及全程网上办等窗口,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化、便利化办税网络。多元化服务方式,依托12366纳税服务平台,拓展PC端、手机端、自助端等多种办税渠道,实现5大类94项涉税事项全程网上全覆盖,131个事项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移动端或自助端办理,占比66%,网上申报率达到99%以上。深入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20项77条便民办税缴费服务措施,持续打造姚安税务优质服务品牌。

(四)实行奖惩结合,营造公平有序的税收营商环境。建立征信互认机制和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共享机制,推进“银税互动”活动,与姚安信用社、农行、富滇银行签订银税互动协议,将2户A级纳税人和361户B级纳税人名单定期推送至各金融机构,已累计为108户次信用等级高的企业提供贷款10167.3余万元,有力地支持和推动了中小企业与地方经济的发展。采取联合激励惩戒措施,利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积极配合省政府相关部门认真核实“云南省百户优强民营企业”和“云南省百名优秀民营企业家”涉及姚安辖区内1户企业涉税情况,支持姚安县优秀企业、名优产品、农业合作社、高科技企业培育发展壮大。严厉打击税收违法犯罪活动,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打虚打骗两年专项行动、税收风险管理等工作相结合,加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对涉税专业服务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并纳入信用评价范畴。严厉打击各种税收违法犯罪行为,有力地维护地方经济税收秩序,为诚实守信的纳税人营造更加公平有序的税收营商环境。

(五)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加强备案审查,明确备案范围和要求,督促制定机关及时规范做好报备工作。按照省州局工作安排,对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对不符合工作实际的文件及时进行废止或修改。2019年,姚安县税务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没有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前,姚安县税务局仍然在执行的规范性文件有1个。

五、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制定实施方案,开展教育培训。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姚安县税务局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对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确保了推行工作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为有效推行“三项制度”,组织开展了2次业务培训,对推行“三项制度”背景、意义以及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定义、适用范围、原则、内容进行了培训,重点对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进行了培训,为2020年工作打牢基础。

(二)落实执法公示制度,促进执法透明。对照总局、省局下发的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对相关执法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税务公开栏等方式,依法将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定期定额核定、非正常户认定、纳税信用评定结果等行政执法决定进行公开,有效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执法更加透明。2019年度,按要求对法律救济的方式、途径、期限以及《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等内容进行了公示,共公示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信息1次,行政处罚信息13条,行政许可信息74条,行政征收信息2680条。

(三)落实法制审核制度,促进执法公正。按照税务机关的法制审核人员原则上不少于本单位从事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执法活动的人员总数的5%,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调整充实到法制审核岗位要求,把1名公职律师从一分局调整到县局法制股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中的作用。设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对工作职责进行明确。在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栋川税务分局设置1人担任法制审核岗,负责对本分局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

六、积极推进税收法治规范化

(一)坚持依法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规范和改进税收执法工作、减少税务检查,改变对纳税人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的问题,减轻纳税人负担。严格落实《云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推广说理式执法文书的使用,减少执法随意性,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2019年,办理行政许可案件77件,审批事项全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7件,处罚金额合计5972元,一般处罚程序15件,简易处罚程序32件。

(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将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纳入重大决策范围,严格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提高决策质量,保证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对各项决策落实全程进行跟踪问效。加强合法性审查,完善法律顾问参与内部重大决策、合同审查、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机制,切实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三)完善税收法律救济机制。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做好行政复议法宣传。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配备2名行政复议人员,落实行政复议办案场所以及其他保障。在税务行政处罚过程中,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告知纳税人享有提起行政复议、诉讼的相关权利。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程序和制度,完善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报备机制,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职能作用,及时、有效化解涉税争议,实现良好社会效应。2019年,姚安县税务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税务行政诉讼案件,尊重并执行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参加人民法院公益诉讼案件旁听,吸取经验教训,强化依法依规履职,防范执法风险。

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执法监督

(一)切实加强内部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清单形式明确责任主体的责任事项,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地生根。纪检组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加强对税务干部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开展谈话函询、批评教育,努力做到关口前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2019年,姚安县税务局未发生干部违法违纪被追究责任情况。

(二)严格开展税收执法督察。高度重视内控机制建设,以权力的有效制约和实时监控为目标,明确内部工作责任和岗位职责,规范和优化工作流程,排查风险点,保障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 “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的运用,根据上级下发疑点数据开展核查,按照《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追究问责。2019年,开展减税降费专项督查4次,完成3期疑点数据核查,配合县局各业务股室开展了5次重点工作督察,对1人进行约谈处理。通过督察整改,防范执法风险、促进工作落实。

(三)认真开展案卷评查。按照州局及姚安县人民政府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案卷评查。2019年法制股组织对行政处罚案卷评查6件次,对行政许可案卷评查5件次。在姚安县司法局组织开展的案卷评查工作中,对我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4件次,对行政许可案卷评查12件次。通过案卷评查发现执法过程中及执法文书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进行整改。通过案卷评查进一步巩固依法行政成果,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彻税收执法全过程,提高干部队伍的合法意识、合理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风险意识。

(四)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充分吸收人大、政协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加强政务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与县纪委沟通,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主动向县纪委汇报工作,接受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质量。

八、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

(一)严格税收执法资格管理。严格执行税收执法资格管理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促进依法履职,依法行使权力。对全局税务干部税收执法资格证、税务检查证进行清理,详细掌握全局执法人员资格情况,确保在日常税收管理及税收执法过程中执法主体合法合规,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执法人员资格合法。

(二)加强税收法制业务培训。通过宣讲辅导、法律知识培训、网络在线学法等学法用法形式多渠道、多途径、多层面开展学习活动,提高干部队伍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执法能力水平。2019年,组织全局税务干部法治学习及培训2次,促使干部正确认识和处理权力与法律的关系,增强干部法律素养,提高综合执法能力,做到知法、懂法、用法、守法,准确无误地贯彻落实各项法律法规,自觉规范执法行为。

(三)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进一步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治税中的参谋助手作用,促进全局更好地应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在实际工作中,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对本部门涉及税费执法、行政管理等事项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为相关出台文件提供合法性审查等服务。2019年,公职律师为全局工作提供法律服务20次,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4次,进一步保障了重大决策的合法性。

九、推进税收法治文化建设

(一)完善学法制度,营造学法的良好氛围。建立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会前学法制度、在线学法与考试制度等制度,组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税收法治学习纳入规范化、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突出学习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认真深入学习与履行税收职责相关的征管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税收法律知识。2019年组织学习宣传宪法2次,行政复议法1次。

(二)打造文化长廊,强化法治文化建设。根据《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姚安县税务局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按照任务清单开展党委书记讲法治课、推进“三项制度”、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2019年将法治文化纳入税务文化建设,将办公楼二楼作为法治建设宣传阵地,制作文化宣传展板,打造“法治税务文化长廊”。

(三)拓展宣传空间,构建和谐的法治环境。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以“全国税收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暨云南省法治宣传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通过采取多种方式和开展税收法律法规宣传辅导。严格依照党中央、国务院、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减税降费决策部署,认真做好减税降费宣传辅导工作,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LED显示屏、税企微信群、企信通平台、姚安县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姚安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网、电话告知、上门走访等方式,加大一系列减税降费税收政策对外宣传力度,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税收管理员上门走访、电话宣传纳税人上千余户次;创新宣传辅导形式,借助地方传统节日“龙华会”“荷花节”,以搭建政策咨询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充分发挥出“节日效应”;编制、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6000余册。多角度、全方位、深层次地宣传税务机关便民利民举措,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在社会各界树立良好社会形象,提高社会公众对税务机关的认可度。

   特此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姚安县税务局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