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在州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的大力支持下,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州委、州政府《楚雄州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切实抓好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促进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氛围。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快实施法治政府建设规划。一是严格按照《姚安县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深入推进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制定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要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姚安县2018年度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姚政发〔2018〕10号),并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发布实施。三是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在一季度以前向县人民政府报告一次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督促各部门完成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四是认真组织开展《姚安县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中期评估工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6月20日下发《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评估的通知》,开展了我县法治政府建设中期评估工作,并于9月19日完成与双柏县交叉评估检查工作。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清理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取消3个行政许可项目,取消调整2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审批流程。全县行政审批事项承诺时限均压缩30%以上。对依法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监督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二是全面加强市场监管,创新社会治理。继续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实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立了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配合开展企业信用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支持和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鼓励和扶持我县公益类志愿服务组织的发展。
(三)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和《楚雄彝族自治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结合姚安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姚政办函〔2018〕2号)《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姚政办发〔2018〕16号)。二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制度,加强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强化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确保各乡镇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三是根据国务院和省、州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上位法规定、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宣布失效或废止。今年已制定备案的规范性文件2件,分别是《姚安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和《姚安县大麦地水库水源地保护办法》,都严格按要求执行《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确保每个过程的制度化、规范化。
(四)规范决策程序机制,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楚雄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出台了《姚安县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姚安县人民政府提高常务会议质量和效率促进依法行政20条规定(试行)》,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二是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在实现全县行政机关和乡镇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咨询论证作用,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政府法律顾问由“装饰墙”向“防火墙”转变。
(五)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化城管、农业、文化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探索理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政府职能部门职责关系,厘清政府管理职能与行政执法职能的关系,建立健全政府职能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之间衔接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监督制约等运行机制。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定出台了《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通知》(姚政办通〔2018〕9号),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018年7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2017年办结的100件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集中评查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进行,逐卷登记评查,记录发现的问题。评查结束后,及时召开座谈会议,对抽查出的问题逐卷向执法部门进行反馈,以评查促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适时对各乡镇各部门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促进行政机关改进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三是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定期对监督范围内的行政执法主体进行审核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审核、确认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组织新上岗和证件到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及时办理颁发行政执法证件,确保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六)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认真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领导班子会议学法制度,制定下发了《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姚政办函〔2018〕6号),并按计划组织实施,目前已完成季度学法任务。二是加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将法治教育、依法行政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七)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一是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严把行政复议案件质量关,抓好受理、审理、送达、案卷归档四个环节,较好地保护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办结率100%。二是认真落实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制度,及时制定下发《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姚安县人民政府领导出庭应诉实施办法的通知》(姚政发〔2018〕7号),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和协调,积极指导全县行政机关参加应诉工作,强化行政应诉制度保障,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三是认真落实《云南省行政调解规定(试行)》,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加强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仲裁调解等调解机制的衔接。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健全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审查、发布、年度报告、检查考核和督查通报等配套工作机制。印发了《姚安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解方案》,编制发布了姚安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明确了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责任和问责办法等内容,并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内容进行了更新和完善。2018年,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信息7997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60条,政务微信发布信息39条。二是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受理、办理、答复、提供信息、资料归档等方面的具体要求,督促各级行政机关依法依规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依法行政意识仍需强化。部分领导干部对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发展不平衡。少数乡镇和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比较薄弱。
(三)行政执法效能有待提升。部分行政执法机关存在不敢为、不善为的现象,推进执法体制改革,推行综合执法方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待提升。
(四)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充分。政府和部门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但是聘而不用,顾而不问的情况依然突出。
(五)法制机构力量亟需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与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需要还有差距。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全国“两会”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围绕依法治县的目标,坚定不移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严格按照《纲要》和省、州规划暨实施方案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一是认真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的贯彻落实,通过工作督导、跟踪评估等方式,查找、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短板问题。二是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和示范带动作用。改进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做到考评工作与年度工作要点相衔接,考评方式更加科学,更具操作性。
(二)进一步提升制度建设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制度,加强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强化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确保各乡镇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根据国务院和省、州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上位法规定、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宣布失效或废止。
(三)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是抓好行政执法案卷检查工作。创新执法案卷检查方式,对执行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跟踪评估,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工作。认真研究改进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自觉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四)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培训力度。按照《纲要》要求,围绕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常务会议学法制度,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