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我们要用好手中的权力,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加强对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和监督,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等三个方面,为权力运行扎紧“制度之笼”,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关键环节。
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一是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工作,参与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二是负责全县专项扶贫项目库建设和项目报备、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批复扶贫开发重大项目、跨区域项目和专项项目;三是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评估对各级督查、检查、暗访、调研等活动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四是审查贫困人口识别程序、对识别人口进行确认、批复、公告。
乡村振兴局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比如“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农业,忘记农民,漠视农村”,“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明确乡村振兴的总目标: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振兴的总方针: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用理论武装头脑,用思想指挥行动。
在促进乡村产业兴旺方面,研究部署不能异想天开搞创新,也不能搞一言堂,要结合各乡镇,各村组实际,宜农则农,宜林则林,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同时,通过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激发农村创新创业活力。
在促进乡村生态宜居方面,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不能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要强化资源保护与节约利用,推进农业清洁生产,集中治理农业环境突出问题,实现农业绿色发展,并确定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在促进乡村乡风文明方面,提出传承发展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建设邻里守望、诚信重礼、勤俭节约的文明乡村,推动乡村文化振兴。
在促进乡村治理有效方面,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
在促进乡村生活富裕方面,提出加快补齐农村民生短板,如在改善农村交通物流设施条件、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拓宽转移就业渠道,以及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都出台了一系列措施。
围绕乡村振兴“人、地、钱”等要素供给,规划部署了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加强乡村振兴用地保障、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加大金融支农力度等方面的具体任务。
“乡村振兴要真刀真枪地干,就离不开真金白银地投。补上乡村建设发展的多年欠账,光靠农村农民自身力量远远不够。”解决“人”的问题,关键要推动两类人在城乡之间双向自由流动。一类是农业转移人口,围绕推进市民化“降门槛”,让有意愿、有能力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另一类是乡村人才,既在“育”上下功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一大批乡村本土人才,也要在“引”上做文章,鼓励社会人才投身乡村建设。
乡村振兴工作任重道远,要坚持依纪依法,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坚持民主公开,积极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坚持求真务实,把解决实际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内外结合,形成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的合力。(徐海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