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权益,维护全县医保基金安全,持续加大基金监管高压态势和震慑力度。现对7起案例进行公开:
一、姚安县弥兴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经姚安县医疗保险中心核查,姚安县弥兴中心卫生院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不实收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8253.00元。2024年7月,姚安县医疗保险中心按照《姚安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规定:1.追回姚安县弥兴中心卫生院违规费用8253.00元;2.责成姚安县弥兴中心卫生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全部退回。
二、姚安县龙岗卫生院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经姚安县医疗保险中心核查,姚安县龙岗卫生院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不实收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860.00元。2024年7月,姚安县医疗保险中心按照《姚安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规定:1.追回姚安县龙岗卫生院违规费用3860.00元;2.责成姚安县龙岗卫生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全部退回。
三、姚安国政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经姚安县医疗保险中心核查,姚安国政医院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不实收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0516.50元;2024年7月,姚安县医疗保险中心按照《姚安县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规定:1.追回姚安国政医院违规费用10516.50元;2.责成姚安国政医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全部退回。
四、姚安县妇幼保健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经姚安县医疗保险中心核查,姚安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不实收费、串换收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95.00元。2024年7月,姚安县医疗保险中心按照《姚安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规定:1.追回姚安县妇幼保健院违规费用695.00元;2.责成姚安县妇幼保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全部退回。
五、姚安县栋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经姚安县医疗保险中心核查,姚安县栋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不实收费、其它违规问题使用医保基金400.00元。2024年7月,姚安县医疗保险中心按照《姚安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规定:1.追回姚安县栋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规费用400.00元;2.责成姚安县栋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全部退回。
六、姚安县太平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经姚安县医疗保险中心核查,姚安县太平卫生院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不实收费、其它违规问题使用医保基金1100.00元。2024年7月,姚安县医疗保险中心按照《姚安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规定:1.追回姚安县太平卫生院违规费用1100.00元;2.责成姚安县太平卫生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全部退回。
七、姚安县官屯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经姚安县医疗保险中心核查,姚安县官屯卫生院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超医保支付政策范围、不实收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738.20元。2024年7月,姚安县医疗保险中心按照《姚安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规定:1.追回姚安县官屯卫生院违规费用3738.20元;2.责成姚安县官屯卫生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全部退回。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救命钱”,县医疗保障局将牢记职责使命,进一步加大基金监管力度,继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对各类欺诈骗保及违规行为“零容忍”。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引以为戒,吸取教训,认清形势,克服侥幸心理。严格遵守《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为参保人员提供更为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姚安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