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单位:姚安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被检查单位:姚安优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检查地点: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检查时间:2023年12月1日
检察人员: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胡振鹏、电商中心主任谭圆圆、工作人员罗娜
被检查单位人员:姚安优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周凯、杨正梅、王皓森
检查内容:1.物流分拨中心运营情况;2.区域公共品牌快递箱使用情况;3.公共分拣线设备使用情况;4.后续项目推进情况。
存在问题:1.物流上下行成效不明显,部分村站点闲置;2.区域公共品牌快递箱数量不足,仍需继续订购推广;3.公共分拣线设备闲置;4.后续项目三阶段工作未开展。
整改意见:1.加强与县邮政公司对接,加大物流整合力度,发挥成效;2.区域公共品牌查缺补漏,持续推广宣传;3.加强沟通协调,尽快将分拣设备配到需要的企业,同时注意设备使用的公共属性;4.加快后续项目推进速度,尽快完成方案中未完成事项,尽快完成项目建设并申请县级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