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单位:姚安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被检查单位:姚安优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检查地点: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检查时间:2023年8月22日
检察人员: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胡振鹏、电商中心罗娜;县乡村振兴局社会外资股工作人员周朝龙
被检查单位人员:姚安优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李正伟、周凯、张晓晶、杨正梅、王皓森
检查内容:1.对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日常运营情况进行检查;2.对后续项目第二阶段建设内容进行验收。
存在问题:1.项目总体进度缓慢;2.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效果不佳;3.后续项目部分支撑材料不足。
整改意见:1.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完善前期项目,加快总体验收进度;2.进一步提升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效果;3.完善第二阶段中培训转化、营销活动支撑数据等相关材料;4.加快形成资金使用支出,做好资金的使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