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人民政府欢迎您!
首页> 部门文件   > >  县应急局
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姚安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冬春季节消防安全攻坚治理方案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应急管理局 | 访问量:14036 | 发布时间: 2021/12/7 16:34:49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县消安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云南省冬春季节消防安全攻坚治理方案》和《楚雄州冬春季节消防安全攻坚治理方案》,为切实加强冬春季节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姚安县冬春季节消防安全攻坚治理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采取针对性工作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和组织实施,全力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姚安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6日             



姚安县冬春季节消防安全攻坚治理方案


为切实加强冬春季节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从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在全县集中开展冬春季节消防安全攻坚治理工作。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政府主导、坚持综合治理、坚持单位主责、坚持群防群治,切实推动党委政府统筹调度指挥的领导力,推动行业部门联勤联动联查的协作力,抓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力,推动乡镇两委属地监管的执行力。以“不发生火灾、火灾不蔓延扩大、火灾中不亡人”的梯次目标为准则,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重大节事,分类施策、精准防范、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力减少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1年11月30日前)。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召开会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3月25日)。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加强检查督导,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针对突出风险及时进行约谈提示、挂牌督办,切实督促相关地区、部门和单位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责任措施落实。2021年12月15日前,各级安委办、消安委办要组织重点行业部门进行专题会商,明确职责交叉、联系紧密领域的协同治理工作。2021年12月20日前,各地要组织辖区火灾防风险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提醒谈话,督促主体责任落实。

(三)总结验收(2022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组织检查验收,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高危火灾风险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以商业综合体、高层地下建筑、石油化工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以推动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为主线,组织开展高危火灾风险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全面推动落实“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工作,集中挂牌督办整治一批突出风险问题,净化全县消防安全环境。一是对商业综合体要突出“管理、检查、扑救”等关键环节,深化专家示范检查、行业部门联合治理等措施,及时整改消除建筑使用功能、建筑消防设施、防火分隔措施、消防安全管理、灭火救援条件等方面存在的隐患问题,指导开展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建设和典型示范培育工作。2021年12月31日前,要全面完成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建设;二是对高层公共和住宅建筑要突出消防水源、防火封堵等方面,组织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挂账整改、照单销号。2021年12月31日前,要完成对老旧住宅、使用功能复杂的混合体、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高层建筑排查,督促落实“楼长”“楼层长”“上下层联防长”等机制,明确发展改革、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监管责任,实行分类整治、借力搭车、重点督办。2022年3月31日前,要完成高层公共、住宅建筑隐患排查整治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建设任务;三是对人员密集场所要以宾馆饭店、餐饮商铺、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寄宿制学校、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深入开展火灾隐患自检自查自纠自改工作,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未按要求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占堵疏散通道、停用消防设施、员工消防意识淡薄等问题。对工业用房改作的人员密集场所,要组织发展改革、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应急、消防救援等有关部门共同制定整改方案,严格准入门槛,防止产生先天性火灾隐患。

2021年12月31日前,人员密集场所要完成年度“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工作,主动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已落实有效防范措施,并集中挂牌督办整治一批突出风险问题。四是对石油化工企业要持续开展危化品重大危险源、油气储存经营企业安全风险专项督导核查,督促企业针对冬春季节特点,制定严密安全防范措施,加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消防装备设施配备和企业消防力量建设,提升消防安全应急处置能力。2021年底前,要完成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老旧消防设施改造。重要节事、重点时段期间,石化企业要落实负责人、管理人带班值守制度,组织力量开展24小时不间断巡查,安排专人盯守重点部位,坚决防止发生有影响的火灾爆炸事故。

(二)强化高关注度火灾风险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以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文博单位、涉疫场所等为重点,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深化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全面落实建设工程审查验收、技术专家联合检查、行业部门综合治理等措施,提请党委政府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行业部门压实消防监管责任、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点“一区一策”落实见效。12月20日前,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对易地扶贫搬迁点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检查,全面消除用火、用气、用电方面问题隐患,确保消防安全;二是要进一步深化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文物建筑、传统村落消防安全勘查评估和整治改造专项行动,制定实施整治改造提升计划,加强技防、人防、物防设置。春节前,文化旅游、住建、消防等部门要联合组织开展冬春季“四名一文一传”和博物馆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指导有关单位对照火灾风险指南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健全评估预警、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重点整治用火用电用油、施工改造、违章搭建、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应急值班值守等方面风险隐患。三是要进一步强化涉疫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全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于1月20日前组织对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疫苗接种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等涉疫重点场所开展“一点一策、一院一策”专项检查,重点纠治电器使用、供氧供气、压力容器等方面突出问题,严格电源火源管理,及时清理可燃物品。对因防疫需要临时关闭安全出口情况的,要督促单位落实专人看守,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组织人员疏散。

(三)抓实不放心火灾风险场所区域火灾防控措施。一是要加强“多合一”等小场所火灾隐患治理。针对“城中村”以及小微企业、家庭生产加工作坊等“多合一”场所,压实乡镇村两委属地管理责任、相关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全面开展冬季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问题。自建房人员住宿、工作超过10人的,要组织县级相关行业部门对自建房用于生产经营业态的依法办理证照情况进行核查,纳入行业重点管控范围。对小场所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依法给予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等行政处罚以及采取临时查封、劝导住宿人员搬离等措施。二是要加强村(居)民住宅火灾隐患治理。指导乡镇、社区(村)等基层单位,开展村(居)民住宅特别是老旧小区、连片及少数民族村寨、群租房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防火分隔不到位、外墙门窗安装铁栅栏、违规住人、用火用电取暖等问题。结合老旧场所改造,将市政消火栓建设、老旧电缆线路改造、天然气入户管网维保、消防车通道拓宽、惠民停车设施新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建设等纳入“城中村”、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12月31日前,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将2021年度落实“小火亡人”工作制度,开展“宣传到村、培训到组、巡查到户”及“家家配备灭火器、人人学用灭火器”工作落实情况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三是要加强新兴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对密室逃脱类场所要严查用火用电、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安全疏散等方面突出问题,推动落实行业部门责任,强化源头管控。对冰雪类主题娱乐场所要着力消除潜在风险隐患,严防“带险运营”。对特色小镇和旅游景区半山酒店要联合公安、住房城乡建设、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联合执法,加强建筑消防安全审核和验收、开业前检查、日常监督管理等环节进行全流程监管,指导加强消防设施和力量建设,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抗御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四是要开展新能源领域安全治理。要组织发展改革、消防救援等部门对电化学储能电站、智能换能站、集中充电点进行综合检查评估,凡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和火灾风险的,依法予以停用、搬离。要持续深化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严查违法销售不符合标准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行为,严查公共建筑、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行为。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设施,规范快递、外卖企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降低火灾风险;五是要强化大型物流仓储消防安全检查。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邮政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别牵头,全面排查本行业领域及辖区内储存、囤积货物的仓储、物流企业,以及快递公司存储、分拣、寄存货物的各类仓库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中转储运站等,着力整治违规混存货物、违反“五距”标准堆放货物、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违规用火动焊、违规装卸操作、违规留宿人员、违规增设夹层、破坏防火分隔、违规变更功能格局等突出问题。针对大型物流仓储企业园区、电子洁净厂房,要明确各方管理责任,合理考量防火分区设置,补齐消防设施器材,强化消防用水保障措施,规范电气线路敷设,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处置力量建设,确保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及时有效处置险情。

(四)落实行业领域及基层基础消防风险防范。一是要落实行业领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教育、民族宗教、民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卫生健康、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部门加强对行业领域所属单位的排查整治,指导单位严格落实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管理要求。2021年底前,要完成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建立排查台账,形成隐患问题清单。2022年3月底前,各重点行业部门对照隐患问题清单,督促相关单位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确保及时整改消除。二是要落实基层监管。乡镇、村(居)委会要将消防工作融入“多网合一”综合网格管理,健全完善以“一委一办三员”为核心的消防管理组织,探索成立乡镇消防工作站(所),通过依法授权或委托方式明确承担的消防行政执法事项,不具备成立条件的,可依法授权或委托乡镇综合执法队伍承接。要加快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建立联战联调机制,一队多用,防灭一体。公安机关要指导公安派出所加强小单位、小场所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1月31日前,要结合辖区实际,试点探索建立多种形式防火力量实施消防救援机构统一管理使用模式;三是要推进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教育、民族宗教、民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卫生健康、文化旅游等部门持续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并将其纳入部门业务检查、考核评比等内容。2021年底前要至少打造1个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落实“六达标”要求,即:单位消防管理人通过消防知识能力达标考核,建筑防火及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达标(完好有效,每月维保、每年检测制度落实),消防检查巡查、培训演练制度达标(每月检查、每日巡查、每半年培训、每半年演练落实),员工消防常识技能知晓率达标,消防控制室管理达标,微型消防站(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达标;四是要强化宣传教育。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冬春季节性火灾特点,制作主题突出、易于传播的火灾案例警示宣传资料,分场所、分媒介广泛发放、张贴、展播,形成宣传热潮。全面推动社会单位和社区利用电子屏、微信群、内部广播、宣传橱窗、标语、横幅、海报、挂图等开展防火常识和自救逃生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充分开展“敲门行动”,进楼入户宣传消防安全常识,重点针对老弱病残、孤寡、留守等特殊群体,结合邻里守望、帮扶关爱行动,进行集中走访宣传,帮助整改身边火灾隐患,推动建立紧急情况下社区安全疏散互助机制。要组织群众开展一轮“三清三关两规范”(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家关闭电源、火源、气源,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规范电气线路敷设)消防安全自查自改;2021年底前,有关行业部门、物业服务企业要组织各居民住宅小区开展一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提高逃生自救能力。

(五)统筹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消防安全防范。一是要压实重大活动消防安保责任。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和全国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各级各部门要提高火灾防范等级,严格落实安保措施。要加强向昆明服务保障单位、水电油气热等重要基础设施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旅游重点地区要组织开展旅游景区景点及周边宾馆、饭店、民宿客栈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二是要严密重要节点安全防范措施。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前,各级各部门要分别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风险形势分析研判,广泛开展提示性、预警性消防宣传,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和重大隐患,组织发动节庆活动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改。节日期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联合检查、交又互查、错时检查等方式,组织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地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严密烟花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祭祀祈福等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现场看护、驻勤巡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统筹推进工作,县人民政府成立冬春季节消防安全攻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安委会、消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消安委办(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对照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指挥调度、会商研判、约谈提醒,及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各级消防救援机构要做好形势分析、报告函告、预警提示等工作,全力推动各方责任落实。

(二)坚持精准施策。2021年11月30日前,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专题研判一次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形势,部署本地区、本行业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将制约消防工作的瓶颈性问题,纳入乡村振兴、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以及美丽县城、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项目统筹推进。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检查、执法衔接、移办查办等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三)严格监管执法。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突出精准执法,对高风险领域和单位场所实行全覆盖排查检查。要抓住单位主要负责人这一“关键少数”,核查落实消防安全法定职责情况。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要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督促单位照单整改、照单销账;隐患问题突出的,依法采取查封、罚款、拘留、关停等手段;对涉嫌犯罪的,推动行刑衡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层罚不改、屡禁不止的,纳入“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

(四)强化示范引领。要分类组织开展高层建筑、大型仓储物流、文物古建筑、医院、养老服务机构、基层消防治理等场所领域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创建工作,通过分类试点、打造样板、引领带动,全面提升单位自主管理水平。各级驻楚企业和县属国有企业要加强对下属企业达标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促进本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提质增效。

(五)严肃督导问责。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定期对冬春季节消防安全攻坚治理工作开展明查暗访,并纳入年度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要逐起开展延伸调查,依法依规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科学研判本地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隐患风险,结合辖区特点合理制定差异化、针对性方案,工作方案于2021年12月8日前上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乡镇和县安委会、县消安委各成员单位冬春季节消防安全攻坚治理动员部署及推进情况于每月20日前上报,2022年3月16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联系电话及传真:0878-5711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