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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 | 访问量:21692 | 发布时间: 2023/1/10 15:11:31
各乡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县委、县政府全县文物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文物保护和消防法规,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严格落实文物保护责任。为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现将做好今冬明春文物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增强文物安全意识、认真组织安排好文物消防安全工作

文物承载文明、传承文化,是不可再生的珍贵遗产,必须牢固树立文物安全意识。各乡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文物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文物安全工作列入首要议事日程,增强文物安全意识,充分认识文物消防安全隐患的严重性、危害性,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严格履行安全职责。要根据辖区文物安全实际情况,认清形势,严密部署,压实文物安全责任,全面开展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健全防范文物安全风险长效机制,切实把辖区内各类文物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

二、压紧压实文物安全责任,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一要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要切实履行文物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不断完善文物安全责任体系。要强化源头治理,整治重大隐患,加强应急处置,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

二要落实文物管理使用者直接责任。坚持“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文物保护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文物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文物安全负全面责任。各级文保单位,特别是国保、省保、州保单位必须明确文物安全管理人,健全文物安全岗位职责,完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责任到人、责任到岗。

三要落实文物安全责任追究。切实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积极有效的排除消防安全隐患,即查即改,防微杜渐,对消防安全检查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等因素造成文物消防安全事故的,将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发生严重文物安全事故的,依据有关规定,将对负有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并实行终身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全面排查、切实做好文物消防安全工作

各乡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负责人是本辖区内的文物安全第一管理人,要健全文物消防安全制度,节假日值班值守制度,将文物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建设、消防设施管理与维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演练、安全宣传培训等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到实处。认真安排本辖区内的消防检查和隐患整排查整治活动,对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认真开展文物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加强火患源头管控,重点排查生产生活用火、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储存、电路安装和用电设备的使用、吸烟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火患诱因;严格规范管理环节,重点核查文物消防安全制度执行、文物消防责任落实,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文物消防安全排查要贯穿到边底、深入到角落、关注到细节。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坚决杜绝把文物古建筑群作为经营场所使用,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使用文物建筑的开放场所,要即刻责令停止开放并进行彻底整改。

四、加强管理,有针对性的落细落实文物安全措施

要针对文物古建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义务消防队伍,严格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提升火灾防范举措和条件,全力降低和杜绝火灾事故发生。对辖区内的文物古建筑群重点单位要点监管,重点区域重点管控,重点部位专人负责,规范生活生产用火、用电、用气。及时分析评估和掌握辖区内的文物古建单位及周边环境存在的火灾风险,遇到重大节假日、举办重大活动、出现气候持久干燥、大风天气等可能导致火灾危险增加的情况,要提前预警,事先做好应急预案和应急准备。要立足于实战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一旦发生消防安全事故,要按要求及时报告、快速响应、妥善处置。

五、工作要求

各乡镇要把今冬明春及春节期间文物安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要针对节日期间人员流量大,安全事故、违法案件以及极端天气等自然灾害易发多发,安全管理任务重、压力大等特点,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及时部署文物安全工作,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切实采取安全措施,保障节日期间文物安全。

各乡镇要在2023年1月15日前对辖区内的文保单位做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同时把文物安全检查工作情况报告、记录表、检查照片和各乡镇值班人员名单及国保、省保、州保单位管理人员名单报送县文物管理所(县博物馆)。




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