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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水务局关于印发姚安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水务局 | 访问量:17374 | 发布时间: 2023/2/20 10:08:41

局属有关股室、灌区管委会,各乡镇水务服务中心、各工程管理局(施工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2022一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实施细则的通知》,加强我县水利建设质量工作,全面提升水利建设质量水平。县水务局制定了《姚安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 (2023-2025年)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未组建工程局的项目由相关责任股室负责落实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相关工作。




姚安县水务局         

2023年2月20日        


姚安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实施细则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水利工程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设施,质量是水利建设永恒的主题和核心,事关战略全局与人民福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 (2022-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实施细则的通知》,加强全县水利建设质量工作,全面提升水利建设质量水平,结合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制定姚安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行动目标

(一)指导思想。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入实施质量强国战略,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落实质量责任,强化质量监管,大力提升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行动目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行动,用 3年左右时间,通过进一步落实质量责任、加强质量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政府监管效能、强化数字赋能、营造质量文化氛围、开展专项整治,使姚安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能力显著增强,水利工程质量水平明显提升。

二、全面落实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责任

(三)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大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力度,全面推进各级质量监督机构的建设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构建起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全面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强化项目法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供货和质量检测单位依法各负其责的质量管理体系。

(四)夯实项目法人首要责任。严格执行《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设2020258号),全面落实项目法人首要责任。项目法人 (建设单位)要充分发挥其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的核心作用,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对参建单位要在合同中签订必要的建设管理条款。针对部分地区项目小、数量多的特点,可探索集中组建项目法人,提高地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建管力量不足的地区鼓励推行聘请专家、项目代建、全过程咨询等方式,购买专业技术服务。由建管股负责,督促各工程局落实。

(五)落实参建各方项目负责人责任。明确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代表、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参建各方落实质量管理关键环节的质量责任人。新建水利工程全部建立永久质量公示牌,在施工现场设置公示质量责任主体和主要责任人标牌。由建管股负责,监督股配合,督促各工程局落实。

(六)严格执行质量终身责任制。参建各方项目负责人和质量管理关键环节责任人在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水利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当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利工程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识,载明主要建筑物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由各工程局负责。

三、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全生命周期管理

(七)提升水利前期工作质量。强化主管部门、项目法人、勘测设计、技术审查等单位的主体责任,把质量责任落实到前期工作各个环节、岗位和人员。积极筹措资金,落实前期工作经费,按国家或行业关于建设工程勘测设计要求确定合理的勘测设计工期,从资金和时间上保障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质量。结合省水利厅对所审查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阶段勘测设计成果及重大设计变更成果质量进行评价结果,开展前期工作质量评价体系,定期发布质量评价通报,逐步建立健全前期工作责任追究制和奖惩制度。积极支持运用先进技术和新材料、新建管模式的项目。各工程局负责落实,规计股、建管股配合。

(八)完善制度标准体系。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要根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发现建设管理和质量管理薄弱环节,制定措施,不断完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包括但不限于质量责任制、质量责任追究制、质量考评与奖惩管理、工程验收管理等制度,同时将制度贯彻执行作为建设管理重要举措。重点水利工程要积极开展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对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实行标准化管理活动,提升管理能力。由各工程局负责落实,监督股配合。

(九)加强勘察设计过程监管。根据水利部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模式,组织开展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检查,突出对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等关键环节的监管,确保勘察成果真实可靠、设计文件符合设计深度要求。认真执行设计变更审批分级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重大设计变更,减少一般设计变更,确保设计质量。规计股负责、建管股配合、各工程局负责落实。

(十)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提升水利产品质量,进一步落实、完善水利产品质量责任和管理体系,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加强原材料、中间产品和设备进厂把关、生产过程控制和出厂检验的重点质量环节管理,优化产品结构,增加产品技术含量。施工过程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施工。防范重特大质量事故发生,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各工程局负责落实,监督股、建管股配合。

(十一)加强施工质量检测和验收管理。严格落实《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水建管201953号),加强对施工质量检测管理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进一步强化水利工程质量控制和质量风险管理,水利工程验收合格率显著提高,工程质量缺陷得到明显控制,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水利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各工程局负责落实,监督股、建管股配合。

(十二)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各工程局积极争取资金支持,推动水利工程档案管理标准化建设。结合水利工程信息化建设,推动建立全省统一的水利工程档案数字化管理平台。指导在建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基层档案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确保工程资料真实全面,建管股负责,各工程局落实。

四、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政府监管效能

(十三)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快质量法治建设,健全完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保障质量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建管股、监督股负责,各工程局落实。

(十四)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明确各级管理职责,加强全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县级质量监督机构继续做好县重点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全力配合好水利部、省水利厅、州水务局对我县开展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政府监督管理,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逐项工程明确质量监督责任人,制定质量监督工作计划。贯彻执行《云南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流程》(云水建安20206号),完善监督检查流程。提高质量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突出对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管。监督股牵头,各工程局、建管股配合。

(十五)推进县级质量监督机构建设。重点落实监督经费、人员、质量监督检测及强化制度建设,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水平。县级监督机构的设置在现有基础上有较大幅度提升,力争机构数量占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数量上升至90%以上,使监督机构数量、专业、人员规模与大规模水利建设相适应。局办公室牵头,资财股、人事股配合。

(十六)加大水利工程检查力度。加大对重点水利工程县级稽查力度,及时发现工程建设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督促参建各方落实工程质量主体责任,建立稽查问题清单,督促稽查问题的整改落实。配合水利部、省水利厅和州水务局对姚安县水利工程的督查和检查。严格质量责任追究,对违反法律法规、降低水利工程质量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要采用法律、行政、经济、信用等多种手段严肃追究质量责任。监督股牵头,各工程局,局属有关股室配合。

五、强化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数字赋能

(十七)加快工程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姚安县在建水利工程管理系统,积极探索水利建设全过程关键质量信息的采集、分析、监控和应用。全面推行水利建设基本信息手机APP查询,继续在开工建设的水库工程推广使用在建工程现场视频监控系统,中型以上水库工程全面建设水库水情及大坝安全监测系统。推动数字技术与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深度融合,提升工程智慧建设、智慧监管能力,以信息化技术保障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用信息化手段增强监管效能。各工程局牵头,防御股、灌区管委会配合。

(十八)加快BIM技术在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应用。通过 BIM对工程数据信息进行融合、共享和传递,支撑水利工程全生命周期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和应用,为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提供协同工作的数据信息基础。鼓励姚安县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开展BIM技术应用及智慧建设先行先试工作,及时分析总结,研究探索相关制度标准,开展智慧化管理平台建设,保障智慧水利工程建设的持续推进。各工程局牵头,防御股、灌区管委会及有关股室配合。

六、营造质量为先文化氛围

(十九)加强质量文化建设。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理念,开展水利市场主体质量诚信宣传教育培训,推动各类建设者提升质量意识,形成质量核心价值观,提升质量文化软实力。鼓励将工程质量奖优惩劣内容列入合同条款,激发水利工程建设参建单位质量提升工作的积极性。坚持党建引领,在基层党建工作中深入践行一线工作法,扎实推进“党建进工地”行动,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党建引领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取得扎实成效。各工程局负责。

(二十)提升从业人员技能的质量素养。按照《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抓好全县水利部门能力建设。继续将强制性条文宣贯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中,及时组织对全县各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单位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的质量管理人员开展宣贯培训工作。持续深入推动兴水润滇劳动竞赛活动,以比工程质量、比建设工期、比安全生产、比科技创新、比文明施工等“九比一创”为主要内容,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全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工程建设氛围。建管股负责、各工程局落实。

(二十一)深入开展质量创先争优活动。持续推动县重点水利工程申报云南省优质工程奖、大禹奖、鲁班奖等国家和省各类优质工程奖,具体由项目主管部门牵头组织,项目法人负责落实。按照《水利工程优质(润滇)奖评选办法》,继续开展姚安县水利行业优秀单位评选活动、优秀个人评选活动。完善质量激励政策,对质量管理好,企业信用等级高的企业给予支持,激励水利工程参建主体打造质优安全的水利工程积极性。对于创建优良工程或品牌工程的项目,从开工之初即严格管理,抓好第一个单元工程,第一个分部工程。监督股负责、各工程局及建管股配合。

(二十二)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监督作用。结合云南省推进“五网”建设的契机,加大“水网”宣传力度,加大对重点水源工程、大型灌区建设、除险加固工程等民生工程宣传力度,推介一批重视质量、产品信誉度高的典型企业和民生工程及产品,加强民生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的宣传报道,引导水利行业树立重质量、讲诚信、树品牌的意识。各工程局负责,局办公室配合。

七、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普遍性问题专项整治

(二十三)开展质量通病治理。依据云南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通病目录,将目录纳入质量监督、项目稽查清单,加大行政监管力度。聚焦当前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中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将质量通病的出现率与考核管理挂钩。持续深入推动各年度姚安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专项整顿,大力整治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人不落实和履责不到位、不按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施工、不严格执行质量检验和验收程序及工程建设资料不及时、不真实等问题。监督股牵头,各工程局、建管股配合。

(二十四)加强督导检查。县水务局和质量监督机构要按照管理权限,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督导检查,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落实台账,逐项销号,实现闭环管理。要研究建立长效机制,综合施策,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探索建立建设质量评估体系,科学反映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水平和工程总体质量状况。监督股牵头,各工程局、建管股配合。

八、工作进度安排

(二十五)动员部署(2023年1一2月)

县水务局、各工程局结合本单位、本地实际,细化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十六)组织实施(2023年3月-2025年6月)

县水务局按照本实施细则,扎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积极推动落实质量责任、加强质量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政府监管效能、强化数字赋能、营造质量文化氛围等工作措施,开展普遍性问题专项排查和整治。

(二十七)巩固提升(2025年7-9月)

全面总结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成果,进一步建立健全提升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的长效机制。

九、保障措施

(二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县水务局要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自上而下的工作推进机制,做到责任、措施、工作、管理、监督“五个到位”确保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的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个落实”。姚安县水务局成立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督股。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 赋(县水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 组 长: 毕耀光(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董兴茂(县水务局副局长)

       丁建红(县水务局副局长)

       徐红军(县水务局副局长)

成    员:周顺礼(办公室主任)

        张 箫(建设管理股股长)

        程晓胜(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高学军(水资源股股长)

        钱晓洪(政策法规股股长)

        全子华(规计股股长)

        朱毓嵩(监督股股长)

        黄云峰(水旱灾害防御股股长)

        周开永(水土保持股股长)

        陈晓熠(资产财务股股长)

        杨  伟(河湖长股股长)

        高  敏(农水股股长)

        高慧荣(人事负责人)

        刘  明(栋川镇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周继宏(光禄镇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边盛海(前场镇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唐志宏(官屯镇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王  伟(弥兴镇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刘红彬(太平镇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吕南一(大河口乡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杨和陶(适中乡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刘亚琪(左门乡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二十九)坚持党建引领。县水务局和水利工程参建各方要充分发挥党建工作举旗定向的政治引领作用,积极总结“党建进工地”试点活动的成功经验,以“党建+质量”为实施载体,积极引导广大建设者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和争先创优意识,推动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落到实处。

(三十)强化监督检查。县水务局要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开展情况的督促和指导,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整改成果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县水务局每半年对本行政区域质量提升行动进行一次重点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