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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水务局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水务局 | 访问量:22521 | 发布时间: 2018/1/11 21:47:33

局属各单位、各工程建设管理局(施工处):

    当前,全县已进入水利建设施工的黄金时节,且 2018年春节即将来临,安全生产任务更加繁重。根据上级安全生产有关要求,结合我县水利工程施工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工程管理局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工程管理局(施工处)要认真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安全第一”“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切实加强岁末年初水利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水务生产企业单位的主体责任,认真研判可能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研究治本之策,加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分析评估,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强化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落实

    各工程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一要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要对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责任自查。 二要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和安全管理、项目经理、安全员、监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三要检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要认真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经过培训和安全交底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四要检查施工坍塌、高处坠落、脚手架、基坑开挖、模板工程、施工用电、施工防火、临建设施、起重设备、施工机械等施工中危险性较大部位的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既查即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一律停工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后方能复工复产。

    三、深入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治理

    各工程管理局(施工处)要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继续加强危化品、特种设备、电气火灾、消防安全等专项行动和检查,对工地范围内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排查,凡存在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工撤人,严防事故发生。要督促各单位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真正行动起来,对工地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一个不漏地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一个不漏的坚决整治,把前期检查中发现问题和隐患的整改落实作为重点,全面排查管控安全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组织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全面辨识、分析、评估施工现场各环节、工序存在的安全风险,制定和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发现隐患问题的要立即督促企业制定专项整改方案。

    四、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

    各单位要强化重点地区、重要部位、关键环节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领域的安全监管,突出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风险高、隐患多的工程,加强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紧盯可能造成事故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水利工程施工要重点加强脚手架、起重吊装、模板支撑、拆除爆破和深基坑、高边坡、洞室工程等专项检查,严防坍塌、坠落、触电等事故发生。人员密集场所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防火灾、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

    五、强化应急管理和值班值守

    水务行业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强化演练,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高度重视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充分利用布告栏、电视、广播、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方式,广泛进行安全提示,大力宣传冬季用火用电用气、消防等安全知识和险情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等常识,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确保一旦发现险情能及时、有效处置。

    六、工作要求

    (一)要求各工程管理局加强参建各方安全意识教育,在工作期间,禁止在工地饮酒,工程管理局要做好检查和经常提醒,对违反规定饮酒的,要及时进行处罚,严重的驱逐出工地。

    (二)按照云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企业依法与招用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必备条款,并与每位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三)请各工程管理局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各用人单位应当清查农民工健康状况,对身体条件不适应和年龄不符合国家规定用工条件的,施工单位严禁招用。

    (四)在建水利工程承建企业,应依法为其全部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保险费用。中标承建企业应履行用工工伤保险主体责任,各工程管理局(施工处)落实监督管理责任。承建单位应向工程管理局(施工处)提供工伤保险参保证明。

    (五)各单位要严格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落实责任,经常性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完善安全生产各类台账和日常巡查、提醒工作,根据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适时向县水务局安全与质量监督股报送安全生产工作信息(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需签字齐全,检查情况报告和整改完成情况报告需盖公章,整改完成情况报告中需附整改完成后的相关图片资料)。

    (六)请各工程管理局(施工处)将该通知复印下发到施工、监理等各参建单位,并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姚安县水务局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