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局属各股室:
根据《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林草重点工作任务预安排计划的通知》(楚林通〔2021〕8号)要求,现将姚安县2020年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2021年实施异地造林计划分解下达,请按相关要求落实完成造林任务。
一、2020年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情况
2020年,姚安县共上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批准许可永久占用征收林地建设项目13件,批准占用征收林地面积37.1049公顷(555亩)(详见附表)。
二、实施异地造林计划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云南省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程序》(暂行)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建设项目确需占用征收林地的,为确保我县森林面积不因建设项目工程占用而减少,须按占用征收林地面积“占一补一”计划实施异地造林。同时,按照《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林草重点工作任务预安排计划的通知》(楚林通〔2021〕8号)要求,州级下达我县2020年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2021年需实施异地造林计划任务为555亩,我县2021年应完成异地造林任务555亩,请涉及2020年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的乡镇认真组织,按相关异地造林技术要求,及时落实造林地块并于2021年5月20日前上报县林业和草原局。
三、实施造林主体
通过对近年营造林成效的评估和经验总结,为确保我县异地造林成效,做到造一亩成一亩,真正实现森林资源不减少,保持森林生态平衡,我县2021年异地造林工程由县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1.各乡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异地造林工作,安排有丰富造林经验的专人规划落实造林地块,做好规划区域涉及的群众工作,同时按时限将规划地块情况统计上报县林业和草原局,若不按时、按要求落实异地造林地块的乡镇,将从2021年7月1日起停止对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的审核审批。
2.局属相关职能股室要相互配合,认真组织,精心谋划,及时与乡镇做好对接,统筹抓好2021年异地造林的地块规划落实、文本编制上报审批、预整地开挖、优质良木种苗准备等工作,抓住雨季最佳造林时机,依法、依规、按质、按量,如期完成异地造林工作任务。
3.切实加强异地造林地块中、后期管理,造林结束后,按照森林资源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要落实片区森林管护员,加强对项目区的巡护管理,避免牧畜践踏,确保造林成效。
4.局属相关职能股室,要严格按照《姚安县2021年异地造林作业设计》等造林技术要求,组织开展好造林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拨付造林费用。
5.加强异地造林档案材料归档管理工作。
附件:姚安县2020年永久征占用林地项目2021年实施异地造林情况统计表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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