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姚安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情况及财政衔接资金使用范围,对姚安县2024年第五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90万元,提出以下资金使用分配方案:
一、拟安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2万元,用于跨省务工、省内跨州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22万元。
二、拟分配县农业农村局398万元,用于姚安县玫安花卉基地项目398万元。
三、拟分配姚安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170万元,姚安县肉牛屠宰加工厂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厂房室内外附属设施建设。
当否,请示。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姚安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29日
附件:
姚安县2024年第五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总投资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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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备注 | |
拟分配资金(万元) |
省级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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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跨省务工、省内跨州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 |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 22 | 22 | 22 | |
2 | 姚安县玫安花卉基地项目 |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 398 | 398 | 398 | |
3 | 姚安县肉牛屠宰加工厂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厂房室内外附属设施建设 | 姚安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 | 170 | 170 | 1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