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情况及财政衔接资金使用范围,结合姚安县2024年第三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1万元,提出以下资金使用分配方案:
一、安排县农业农村局299万元,分别用于:2024年雨露计划(秋季)补助90万元,小额信贷贴息资金(第三、四季度)209万元(省级资金不少于52%测算)。
二、安排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2万元,用于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2024年交通补贴92万元。
三、安排大河口乡人民政府10万元,用于大梨树村农村人畜饮水补短板项目。
当否,请示。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姚安县财政局
2024年9月27日
附件:
姚安县2024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总投资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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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备注 | |
拟分配资金(万元) |
省级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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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姚安县2024年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 360 | 209 | 209 | |
2 | 姚安县2024年秋季雨露计划项目 |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 190 | 90 | 90 | |
3 | 2024年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交通补贴 | 姚安县劳动人事局 | 200 | 92 | 92 | |
4 | 大河口乡大梨树农村人畜饮水工程 | 大河口乡人民政府 | 100 | 10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