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楚农通〔2021〕33号)要求,切实抓好我县2021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保障全县畜禽养殖持续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现就做好全县2021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当前动物疫情形势严峻,各类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压力巨大。各乡镇务必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组织领导,压实责任,确保领导到位、防控责任到位、经费物资到位、人员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到位,坚决落实秋季动物防疫工作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公共卫生安全事件。
二、认真开展集中强制免疫。2021年8月13日,全县及早组织召开了全县秋季重大动物防疫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全县秋季集中免疫时间从会后起,到9月25日前要全面完成。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要求,加强宣传发动,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免疫工作,对散养户,采取高密度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规模养殖场(户)推行程序免疫制度,禽类进行禽流感强制免疫,猪进行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强制免疫,继续推行生猪321免疫技术,牛、羊进行口蹄疫强制免疫,对新出生和新补栏等漏免羊只以及临近免疫保护效期的羊进行小反刍兽疫免疫。各类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病种要求做到应免尽免,确保各种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群体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群体免疫抗体监测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对抗体未达要求的要及时补免。确保2021年度畜禽死亡率控制在猪、羊3%、大牲畜1.5%、禽6%以内。要严格落实免检联动系统录入管理,真正达到“以监保检、以检促免、以免促防”的目的,全面提升全县动物防疫体系信息化建设水平。
三、严格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宣传引导,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承担强制免疫主体责任,履行强制免疫义务,按照兽医部门的要求,自主实施免疫接种,建立免疫档案,主动接受畜牧兽医机构的监督检查。要进一步强化落实规模养殖场跟踪监管服务责任机制,坚持挂牌到场,监督、指导、服务到位。要对出售的畜禽免疫情况严格进行核查,未经免疫或免疫情况不明的不得出具检疫证明,切实把“以检促防”措施落到实处。
四、切实加强免疫质量监测。免疫结束后各乡镇要适时组织免疫效果监测与评价,全面完成监测任务,并将监测结果及时报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提高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对各乡镇监测采样技术指导,对群体免疫抗体达不到70%要求的,要及时查找原因,并及时组织开展补免。
五、全面推进“先打后补”。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规模养殖场“先打后补”的宣传工作力度,认真开展组织申报工作,并按要求收齐补助资金申报材料,报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及时会同县财政局按程序开展申报材料审核和现场核实、公示、补助,上报州农业农村局备案。特别是已在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备案的养殖场或专业合作社要先行纳入“先打后补”,加快推进“先打后补”工作,切实履行养殖场户承担强制免疫的主体责任,确保实现规模养殖场“先打后补”全覆盖。
六、规范疫苗采购和使用管理。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照强制免疫病种的要求,严格招标采购程序,认真组织免疫疫苗招标采购,确保疫苗及时足额到位,保障强制免疫工作的顺利开展。认真做好疫苗入库、冷链保障、领用发放、使用、注射后疫苗空瓶回收、疫苗报废以及疫苗空瓶和报废疫苗无害化处理台账,确保疫苗不因运输、贮藏条件不符要求而导致失效的事件发生,提高疫苗使用效率,杜绝疫苗浪费。集中免疫后,各乡镇要将疫苗使用、疫苗空瓶回收处理情况报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备查,县农业农村局将适时组织对疫苗使用和空瓶回收情况进行核查,若发放的疫苗与回收疫苗空瓶不相符或保管不当造成浪费或损失的,将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各乡镇要加强辖区内养殖户自购疫苗的监管,防止养殖户使用假劣疫苗而造成疫情发生和损失。
七、切实加强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各乡镇要坚决克服厌战情绪和麻痹心理,继续加强非洲猪瘟疫情排查、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生猪贩运监管、清洗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进一步加大告知力度,严格落实生猪养殖场户以及生猪运输贩运户的防疫主体责任,防止出现非洲猪瘟疫情出现反弹。要切实加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环节非洲猪瘟风险管控,对发病死亡的生猪要及时采样送检,对检测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科学研判。要切实加强应急管理,细化应急处置措施,及时补充和更新应急物资。要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严禁瞒报、谎报和阻止他人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疫情信息和公开报道。要进一步完善工作记录台账,确保常态化防控措施推进落实有序规范到位。
八、积极探索和推动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探索基层动物防疫社会化体系建设,推动各类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的组织发展,创建供给充足、灵活多样的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方式,发挥政府部门的引领带动作用,激发社会力量提供畜牧兽医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解决养殖农户缺医少药和改良、饲料等服务问题,逐步实现由政府购买服务向养殖者购买服务的转变。
九、切实强化监督检查。在开展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期间,各乡镇要把监督检查贯穿始终,对各村畜禽散养户的集中免疫和规模养殖户的程序免疫情况认真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坚决杜绝出现防疫工作的死角和免疫空白点。我局也将组成工作组,对秋防免疫情况、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等开展督促检查,对存在突出问题限期整改,确保秋防工作取得实效。督促检查结果纳入年终工作责任目标考核。
附件:姚安县2021年秋季动物防疫及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检查记录表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