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司上报的《姚安县朝阳农村客运有限公司关于开通姚安县城至太平公交车备案申请》《姚安县朝阳农村客运有限公司关于开通姚安县城至官屯公交车备案申请》的请示已收悉,经我单位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你公司申请姚安县城至太平、县城至官屯两条县内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备案,符合《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促进和规范云南省班线客运公交化改造的指导意见》(云交运输[2023]14号)的文件规定,请你公司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做好县内两条公交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的相关工作。
二、请你公司按照《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及行管部门要求投入车辆技术达标的新能源公交车辆,并统一车辆的外部标识和内部配套设施,按要求安装车载智能视频终端等信息化设备提升车辆安全营运水平。
三、姚安县城至太平、县城至官屯两条县内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是助推道路客运企业转型升级的有效方式,也是打通我县人民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的迫切需要。请你公司加强对公交车辆和驾驶员的日常监管,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努力提升道路运输服务品质,强化安全、维稳反恐和服务工作,确保道路运输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姚安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