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按照《关于推进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指南》《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试行)》和省、州、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文件要求,为加快补齐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全面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由姚安县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全县9个乡镇77个行政村677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本情况进行了梳理统计,现将各乡镇(村)农村污水治理情况、农村环境整治情况、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县9个乡镇77个行政村677个自然村中,56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和管控,行政村治理率和有效管控率为75%。470个自然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和管控,自然村治理率为70%。在县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乡镇集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难以覆盖的部分村,由住建、城投、生态环境、农办、水务、各乡镇争取资金项目,建有92个污水收集处理氧化塘和一体化污水收集处理设施,97%以上的设施能正常运行,对收集处理农村生活污水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投入有差距。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起步晚、基础差、历史欠账多,村庄基数大、资金需求量大、财政资金投入十分有限、与实际需求相比差距不小,筹措资金一直是我县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面临的最大难题,多渠道筹集资金势在必行。
(二)治污的合力有差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除了各级财政、各部门千方百计加大资金、项目支持外,在动员鼓励村集体和群众投工投劳,整合群众资源参与治理方面的力度不够。
(三)乡镇、村、自然村工作推进不平衡。坝区乡镇治理率明显高于山区乡镇。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要高度重视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以“看不到污水、闻不到臭味、听不到怨言”为治理目标,需亲自调研,亲自部署,亲自推动。2023年12月7日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县委雷书记、县政府林县长对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作了重要指示和要求,将责任压实到有关部门和乡镇,压力传导到个人,为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落地见效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要求各部门、各乡镇领导主动到一线调查研究、宣传动员、部署推动、督促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从智力、人力、物力、财力保障支持。省、州、县、乡(镇)、村、组协同联动、齐抓共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力争2024年全面完成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比省州下达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工作要求提前一年完成治理工作任务。
(二)加强要素保障。全力从资金、土地、林地等方面做好保障,突出以废治废,特别是土地尽量利用田边地角、村边空地。突出将坑塘水面、废弃沼气池、户厕粪坑、畜禽粪坑改造为化粪池和厌氧发酵池、化粪池再利用。对于治理后的污水,通过“大三格”、氧化塘统一进行集中收纳,全部用于还田还地或用作生态景观用水。
(三)加强统筹保障。多渠道筹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各乡镇要发动群众投工投劳,成立自建委,吸纳“土专家”,组建“施工队”,实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自建自管,有效减轻政府财政压力。通过统筹整合的方式筹集一点、村组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由村集体出一点、管材询价统购和组建土专家“施工队”承建方式省一点、发动村贤能人和爱心人士捐一点、农户投资投劳出一点的“五个一点”筹措方式,多渠道筹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
(四)多种治污模式保障。各乡镇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探索多种模式增强治污实效。我县各乡镇大部分农村处于山区半山区,居住分散,地形地貌大多起伏不平,实行生活污水全面集中收集较为困难,成本太高,难以满足工厂化、设施化处理的要求,因地制宜、分区分类、多种模式推进治理成为必然选择。同时首选群众满意、成本低、易维护、以资源化利用可持续治理为导向,分类施策、分区(村)治理。在占地面积较大的治理设施越来越难落地农村的情况下,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一定要因地制宜采取优先接入城镇管网处理、适当建设微动力处理设施、简易治理等多种模式。要重视以用促治,如采用“小三格+大三格”等生态化措施简易处理后,就近就地还田利用,既可以消纳、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又能有效缓解农村水资源短缺的问题。
(五)加强监管保障。请各乡镇对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加强监督管理,禁止设施闲置或建而不用。要确保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充分发挥降污减排功能,抑制农村黑臭水体的产生,改善各乡镇农村水环境。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