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楚财农〔2025〕28号)及中共姚安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姚安县2025年沪滇协作帮扶项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使用分配方案的批复》(姚农领复〔2025〕4号),现将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40万元下达给你们。专项用于姚安县栋川镇清河社区莲花池三组示范社区项目。列入2025年“2130505·生产发展”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50302·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1005·基础设施建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
切实加强对项目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层层抓好项目落实,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尽快组织实施,确保在2025年年底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加强项目管理
严格按照下达的计划加强项目管理,切实落实好项目管理的各项制度,不得擅自改变项目投资计划和资金用途。部门实施的项目资金严禁“以拨代支”,进行二次分配。
三、加强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修订〈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4〕10号)、《姚安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姚财农〔2022〕82号)相关规定精准使用好资金。切实落实公告公示制度,项目资金安排使用要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按照设定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及评价等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8-5711911
国务院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姚安县财政局
2025年4月27日
附件:
绩效目标表 | ||||||||
(2025年度) | ||||||||
项目名称(盖章) | 栋川镇清河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项目 |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 李文兵 | |||||
主管部门 | 姚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实施单位 | 栋川镇人民政府 | |||||
资金情况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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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40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每项资金的名称和规模) | 40万元 | |||||||
其他资金 | ||||||||
总
体
目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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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 | |||||||
占地面积8亩,位于清河社区莲花池四组,在清河社区莲花池四组原废弃烤房群处新建保温花卉联体大棚5000平方米,棚高4.5米、宽9米; | ||||||||
绩
效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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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
占地面积8亩,新建保温花卉联体大棚5000平方米,棚高4.5米、宽9米; | ≥100% | |||||||
质量指标 | 质量合格率 | 100% | ||||||
大棚面积5000㎡ | ≥100% | |||||||
一次性完工工程建设任务 | ≥100% | |||||||
时效指标 | 开工时间 | 2025年4月 | ||||||
竣工时间 | 2025年5月 | |||||||
成本指标 | 保温大棚5000㎡ | ≤80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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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口3000人 | ≥3000人 | |||||
社会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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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解决脱贫村无钱办事和监测对象无持续增收项目的问题 | ≥150人以上 | ||||||
生态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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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结构得到调整,大棚投产后、减少农药、化肥使用,土壤结构得到改善 | 明显改善 | ||||||
正常运行期限 | ≥15年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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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区群众经济持续增加,花卉育苗大棚建成后提高花农收入 | 明显增加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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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区群众满意度 | ≥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