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姚安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姚安县2022年第六批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负面清单资金及另行安排使用分配方案的批复》(姚农领复〔2024〕8号)及姚安县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决定,现将收回的2022年第六批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8.0248万元,下达给你单位用于2024年跨省务工、省内跨州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列入2024年“2130506.社会发展”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50903.个人农业生产补贴”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310.个人农业生产补贴”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
切实加强对项目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层层抓好项目落实,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尽快组织实施,确保在2024年年底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加强项目管理
严格按照下达的计划加强项目管理,切实落实好项目管理的各项制度,不得擅自改变项目投资计划和资金用途。部门实施的项目资金严禁“以拨代支”,进行二次分配。
三、加强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云南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修订〈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4〕10号)和中央直达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精准使用好资金。切实落实公告公示制度,项目资金安排使用要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按照设定的绩效目标,开展全过程绩效监控管理工作,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8-5711911
国务院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姚安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9日
附件:
绩效目标表 | ||||||||
(2024年度) | ||||||||
项目名称(盖章) | 2024年脱贫人口跨省务工及省内跨州市务工一次性交通费补助项目 | 项目负责人 | 张银辉 | |||||
主管部门 |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 实施单位 |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金情况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8.0248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衔接资金 18.0248 万元 |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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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 | |||||||
资金用于2024年脱贫人口跨省务工及省内跨州市务工一次性交通费补助支出项目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脱贫劳动力省外转移就业 | ≧130人 | |||||
脱贫劳动力省内转移就业 | ≧100人 | |||||||
质量指标 | 兑现对象认定准确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按计划完成 | 2024年12月30日前 | ||||||
成本指标 | 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费补助 | 1000元/人 | ||||||
脱贫劳动力省内务工一次性交通费补助 | 500元/人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促进外出务工人员就业增收 | 明显改善 | |||||
社会效益指标 | 带动脱贫劳动力省外转移就业 | ≧130人 | ||||||
带动脱贫劳动力省内转移就业 | ≧100人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带动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 | ≧230人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政策执行满意度 | ≧90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