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人民政府欢迎您!
首页> 部门文件   > >  县财政局
姚安县财政局关于追减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财政局 | 访问量:7214 | 发布时间: 2024/3/6 21:25:59
栋川镇人民政府:

根据《姚安县栋川镇关于上缴〈栋川镇烟草产业水肥一体化建设项目〉剩余资金的请示》(栋政请〔2023〕110号)、《姚安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栋川镇烟草产业水肥一体化建设项目结余资金收回和安排的通知》(姚巩固振兴办便笺〔2024〕22号)及姚安县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决定,现将《姚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姚财农〔2023〕20号)下达你单位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733461万元进行追减,请你们收文后对相关账务进行调整。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8-5711911

国务院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姚安县财政局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