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楚财教〔2024〕17号)文件要求,现下达你校2024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中央直达资金68.09万元(其中:助学金51.78万元,免学费16.31万元)。其中:助学金51.78万元列入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2050204高中教育”预算支出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2助学金”预算支出科目,部门预算经济分类列“30308助学金”预算支出科目;免学费16.31万元列入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2050204高中教育”预算支出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支出科目;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30201办公费”预算支出科目,为加强资金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对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学生资助资金为直达资金,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你单位要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民的要求落实到位。
三、请严格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楚政发〔2020〕5号)《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姚政发〔2020〕6号)文件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涉及政府采购的,要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附件:1.姚安县2024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助学金和免学费)中央直达资金下达表
2.绩效目标表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8-5711911
国务院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姚安县财政局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2月26日
附件1:
姚安县2024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助学金和免学费)第一批中央直达资金下达表 | ||||||||||
单位:万元 | ||||||||||
学校 | 助学金 | 免学杂费 | 本次下达中央资金 | 预算支出功能科目 | ||||||
本次下达 | 本次下达 | |||||||||
中央资金 |
政府经济 分类科目 |
部门经济 分类科目 |
中央资金 | 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
部门经济 分类科目 |
合计 | 助学金 | 免学费 | ||
合计 | 51.78 | 50902助学金 | 30308助学金 | 16.31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01办公费 | 68.09 | 51.78 | 16.31 | 2050204高中教育 |
姚安一中 | 51.78 | 16.31 | 68.09 | 51.78 | 16.31 |
附件2:
项目绩效目标表 | |||
编报部门(单位):姚安县财政局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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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4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省级直达资金 | 本次下达中央资金(万元) | 68.09 |
项目年度目标 |
1.落实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进行资助,确保顺利完成学业。 2.按照免学费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减轻学生负担的同时保证学校正常运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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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任务 | 本次下达目标小计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档立卡学生覆盖率 | 100%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补助资金发放及时率 | 100%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补助资金当年到位率 | 100%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补助标准达标率 | 100%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补助对象政策的知晓度 | 100%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普通高中资助年限 | ≤3年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受助学生满意度 | ≥95%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家长满意度 | ≥95% |
单位负责人:罗成功 | 填报人:吴世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