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族宗教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3〕6号)及姚安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姚安县2023年第二批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分配方案的批复》(姚巩固振兴组复〔2023〕6号),现将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民贸民品8万元)下达给你单位。列入2023年“2130507·贷款奖补和贴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50702·利息补贴”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1205·利息补贴”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
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抓好落实,严格按照方案尽快组织实施,确保在2023年全面完成任务。
二、加强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相关规定精准使用好资金。切实落实公告公示制,资金安排使用要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接受群众监督。强化绩效管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8-5711911
国务院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姚安县财政局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