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体育局(姚安一中):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学生资助中央、省级和州级直达资金的通知》(楚财教〔2022〕123号)文件要求,现下达你校2022年第二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央直达资金10.28万元。经费列入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2050204高中教育”预算支出科目,另外还要列入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902助学金”预算支出科目,同时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30308助学金”预算支出科目。为加强资金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乡村振兴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文件)精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央资金已纳入扶贫资金台账目录中。县财政、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扶贫资金的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和绩效目标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云南省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财教〔2011〕17号)《云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云财教〔2017〕65号)《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实施方案和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教贷〔2017〕17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转发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教〔2019〕146号)要求,加强对普通高中学生学籍信息的管理,确保学生数据真实、准确,并保证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优先获得资助。
二、各级各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对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学生资助资金为直达资金,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你单位要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民的要求落实到位。
四、请严格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办法(修订版)》(云财预〔2018〕146号)第五条要求,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绩效目标表
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878-5711911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姚安县财政局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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