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体育局(各乡镇中心小学、初级中学、县属各学校):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楚财教〔2021〕71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校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中央直达资金-13.96万元。该资金从原姚财教〔2021〕6号下达资金中进行追减,其中:-7.97万元列入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2050202小学教育”预算支出科目,同时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50201办公经费”支出预算科目,另外还要列入部门预算支出“30201办公费”支出科目;-5.99万元列入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2050203初中教育”预算支出科目,同时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50201办公经费”支出预算科目,另外还要列入部门预算支出“30201办公费”支出科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楚政发〔2020〕5号)及《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姚政发〔2020〕6号)文件的要求,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适时调整你单位的绩效目标表,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请你单位(学校)收到通知后,按照资金渠道及时进行账务调整。
附件:姚安县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补助第二批中央直达资金下达表
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878-5711911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姚安县财政局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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