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按照《楚雄州司法局 楚雄州普法办关于印发〈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论述,切实做好我县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针对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助力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论述。
(二)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学法重点,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法重要内容。
(三)结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重点学习宣传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和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追究侵权责任等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有关规定。
(四)围绕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活力、防范风险等,深入学习宣传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在以上重点内容基础上,全县各级各部门可结合实际,确定具体的宣传重点内容,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时间安排
(一)我县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至6月15日。全县各级各部门从实际出发,可在时间上适当延展。
(二)县级集中宣传活动定于6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至17:50在县梅葛广场开展。请中共姚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各派出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参加集中宣传活动。各参加单位要结合本部门行业特点和活动主题制作宣传资料、展板、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在活动现场开展宣传和咨询。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在集镇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宣传标语横幅格式为:XXX县(乡镇)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宣传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周密组织今年的“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切实加强对工作的统筹指导,推动形成合力。认真落实公益普法责任,推动各类媒体在重要版面时段开展专题普法宣传。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突出重点对象。加强对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企业合规建设。
(三)推动常态长效。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通过深入持久的法治宣传,真正把普法融入群众日常生活、融入基层依法治理。组织制作展播公益普法广告、普法动漫、短视频等,推动法治文化精品创作和供给,积极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不断增强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要力戒形式主义,避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
(四)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信息、图片资料等),请及时报县委普法办。
中共姚安县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姚安县司法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