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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姚安县教育体育系统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 | 访问量:20679 | 发布时间: 2020/5/28 9:38:15

县属各学校、各乡镇初级中学、中心小学:

《姚安县教育体育系统地震应急预案》经2020年5月15日姚安县教育体育局班子会议研究通过,现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5月22日


姚安县教育体育系统地震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进一步完善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地震应急处置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应对破坏性地震灾害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学校(含民办幼儿园,下同)师生的生命和财产损失,保证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师生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云南省地震应急预案》《楚雄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楚雄州教育体育系统地震应急预案》《姚安县地震应急预案》和《姚安县教育体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姚安县教育体育系统处置抗震救灾的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处置地震灾害应急活动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并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减灾的原则。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把抢救广大师生生命摆在防震救灾的第一位,依靠科学决策和先进技术手段,全力做好地震灾害预防、准备和救援工作。

(2)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发布后或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按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体育局各股室分别按各自的职责和预案要求,加强联系,密切配合,采取紧急措施,做好灾前预防和灾后应急抢险、恢复工作。

(3)坚持警钟长鸣、预防为主的原则。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地震应急工作,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制定或修订完善各自的地震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地震应急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防患于未然。

2  工作机构

2.1  县教育体育局

2.1.1  成立姚安县教育体育系统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姚安县教育体育系统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教育体育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教育体育局分管安全工作领导担任,成员由机关各股室成员组成,下设7个工作组。

2.1.1.1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根据《姚安县地震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教育体育系统实际,县教育体育系统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防震减灾的组织和领导工作,平时督促、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防震减灾工作,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姚安县教育体育系统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即转为姚安县教育体育系统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指挥地震应急和救灾工作。

(一)地震灾害发生后,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指挥部统一指挥、统一组织下,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二)根据灾区灾情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及时发布停课及复课公告或通知。

(三)研究制定抗震救灾计划及对策措施。

(四)动员、组织、协调、实施各项抗震救灾工作。

(五)督促、检查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抗震救灾工作的落实。

(六)负责做好全县广大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安定民心,维护学校稳定。

2.1.1.2 指挥部办公室

主  任:王建华

副主任:张建文

成  员:党政办、规划项目股、计划财务股、综治安全股相关人员组成

2.1.1.2.1 工作职责

(一)迅速了解、汇集、汇总灾情情况,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州教育体育局报告。

(二)负责传达、贯彻落实上级领导对救灾、应急工作的指示。

(三)组织协调各小组的工作,沟通救灾应急指挥与现场指挥部的联系和信息的反馈。

(四)处理救灾、应急指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事务,完成应急指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五)做好对全县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2.1.1.3 地震灾情损失评估组

组  长:张建文

副组长:吴世崇

成  员:计划财务股、项目规划股全体成员

2.1.1.3.1 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受灾学校师生的伤亡、校舍受损情况的调查、收集、核实、汇总、速报灾情。

(二)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对全县各学校受灾情况现场查看、调查、核实,并进行评估。

(三)及时向县教育体育局救灾应急指挥工作领导小组上报实地勘察和灾情评估的结果。

2.1.1.4 抢险救灾组

组 长:张红伟

成 员:基础教育股、综治安全股、教研室、招生办、人事股、营养办、体育事务股、职民教育股和受灾学校人员组成

2.1.1.4.1工作职责

(一)指导学校及时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二)指导学校及时抢救整理学校重要财物,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救灾抢险,迅速恢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救灾人员和救灾物资的运送。

(四)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次生灾害的预防工作。

(五)指导学校做好灾情评估、统计、上报和恢复重建工作。

(六)指导学校做好上级相关部门及领导到灾区学校查看灾情及救灾工作开展情况的相关工作。

2.1.1.5 宣传报道组

组  长:李  婕

成  员:工委办、督导办、信息宣传办相关人员

2.1.1.5.1工作职责

(一)负责抗震救灾工作宣传报道,平息地震谣传。

(二)按照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相关要求,及时通报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回答宣传媒体的有关震情及救灾工作情况的询问。

(三)负责震情、灾情的录像、摄影等。

2.1.1.6 后勤保障组

组  长:李天道

成  员:党政办、计划财务股、教育工会、

2.1.1.6.1工作职责

(一)负责省、州、县相关部门领导及人员到震区学校的食宿及后勤相关问题的落实。

(二)确保教育体育系统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人员的食宿。

(三)负责教育体育系统抗震救灾工作车辆的调度。

2.1.1.7 物资供应及应急资金管理组

组  长:李  婕

成  员:计划财务股、教师培训管理办公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1.1.7.1工作职责

(一)做好救灾应急物资、器材、生活急需品的筹措、供应、调拨、管理。

(二)及时筹措、下拨救灾应急资金、物资,保障受灾学校师生的基本生活。

(三)做好国内外及社会各界提供救援物资、资金的接收、登记统计和保管、使用安排工作。

2.2  各乡镇中心小学、初级中学、县属学校

各乡镇中心小学、初级中学、县属学校应设立学校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本学校地震应急预案,并负责落实辖区内学校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完善工作。在同级政府的统一指挥下,负责领导辖区内学校的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向当地政府和县教育体育局报告本辖区内教育系统地震的相关信息。

2.3  学校

学校应设立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本校地震应急预案,并负责本校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及培训活动,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强地震信息报告和预警措施,组织开展校内先期应急处置行动,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及时向教育体育主管部门请示报告。

3  响应机制

3.1  地震灾害事件分级

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初判指标:发生7.0 级以上地震,或者人口稠密地区发生6.0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

(2)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初判指标: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或者人口稠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事件。

(3)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初判指标: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或者人口稠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事件。

(4)一般地震灾害事件是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初判指标: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事件。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表1  地震灾害事件分级标准和初判指标一览表

地震灾害等级 分级标准 初判指标
人员死亡 经济损失 震级 人口稠密地区
特别重大地震 300人以上 特别重大经济损失 7.0 级以上 6.0级以上
重大地震 50~299人 严重经济损失 6.0~6.9级 5.0~5.9级
较大地震 10~49人 较重经济损失 5.0~5.9级 4.0~4.9级
一般地震 10人以下 一定经济损失 4.0~4.9级 ——

3.2  应急响应与分级管理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事件时,分别启动地震应急Ⅰ级、Ⅱ级响应,由省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部署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在省、州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发生较大地震灾害事件时,启动地震应急Ⅲ级响应,在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或者省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由州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部署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州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发生一般地震灾害事件时,启动地震应急Ⅳ级响应,在州抗震救灾指挥部指导下,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部署和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地震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灾情及其发展情况对响应级别进行相应调整,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表2 应急响应与分级管理一览表

地震灾害事件 响应级别 应急处置机构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Ⅰ级响应 省抗震救灾指挥部
重大地震灾害 Ⅱ级响应
较大地震灾害 Ⅲ级响应 州抗震救灾指挥部
一般地震灾害 Ⅳ级响应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4  监测报告

4.1 通讯联络

1、各学校要确定防震减灾(应急救援)联络员,设立防震减灾报告电话,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

2、灾害发生后,在停电情况下,文件、材料、信息的报送必须书写工整,由单位或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方可报送。

4.2 报告程序

1、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将地震情况分别报告县教育体育局、当地党委政府。

2、受灾学校在1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县教育体育局、乡镇人民政府。报告要明确如下内容:

(1)受灾学校及地震发生时间、受震强度;

(2)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抢救处理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

(4)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5)受灾的报告学校、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6)联系电话、联系人和联系地址。

5  运行机制

5.1  预警与预防

5.1.1  预警发布

(1)地震中期预警由国务院批准发布。

(2)地震短期预警和临震预警由省政府批准发布。在省政府已经对我州发布短期预警的情况下,如果发现明显临震异常,情况紧急时,县政府可以发布临震预警,同时向州政府报告。

(3)当我县已经发布临震预警时,由县人防办根据县政府的命令,利用防空警报系统及时发布临震预警或者解除预警。

5.1.2  预警与预防行动

根据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的地震预警预报信息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部署,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1)启动应急预案,在县教育体育系统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具体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在实践中不断演练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广大师生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地震的指挥能力、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3)做好应对地震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

(4)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发布避难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

(5)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地震应急工程的保护工作。

(7)督促检查抗震救灾的准备工作。

(8)督促检查学校建筑设施、设备安全隐患,采取必要警示措施。

(9)加强师生的舆论引导工作,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教育体育系统稳定。

(10)向当地政府汇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5.1.3  预警状态结束

根据县政府通知,解除地震预警。

5.2  应急处置

5.2.1  信息报告

当我县辖区内发生有感以上地震时,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地震报告的单位应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和教育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不得延报。

5.2.2  应急响应

鉴于地震事件的特殊性,凡发生一般以上地震事件,均在州政府统一指挥下,积极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1)学校先期处置和协助处置

①事发地学校立即向当地政府和教育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灾情信息。

②立即组织转移遭受破坏学校的学生,做好安置工作及师生心理疏导工作。

③积极开展自救、互救。

④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⑤政府相关部门到达现场并负责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时,学校要积极配合,做好道路引领、师生安置、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协助处置工作。

(2)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应急处置

①县教育体育局主要领导或值班领导必须第一时间赶赴县应急办接受任务,其他在家领导和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迅速集中在县教育体育局大院待命。

地震应急工作组(领导小组)立即运作。

②主动与学校取得联系,收集灾情数据,并将灾情和应急情况及时报同级政府并逐级报上一级教育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③及时了解灾情及灾区学校的运转能力。

④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协助组织、指挥灾区教育体育系统地震应急工作。

5.2.3  应急结束

根据州政府通知要求,应急结束,转入灾后恢复重建阶段。

5.3  灾后救助和恢复重建

5.3.1  灾后救助

地震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1)妥善安置受灾师生,尽快复课,根据灾情调整教学、考试和师生生活安排。

(2)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协助组织力量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协助有关部门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

(3)心理救助。组织专业人员对受灾师生进行心理辅导和救助。

(4)粮食食品物资供应。协助有关部门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灾区师生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5)受灾师生的转移和安置。协助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做好受灾师生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6)维护社会治安。协助、配合公安、武警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7)次生灾害防御。协助有关部门对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的学校及其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及时开展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稳定师生情绪,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9)按照县政府善后工作计划,做好在地震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地震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

(10)地震损失评估。协助住建等部门迅速对灾区学校地震灾害损失开展评估,对受灾建筑进行鉴定,并对建筑安全情况进行分类,设置明显标识。

(11)总结经验教训。及时汇总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5.3.2  恢复重建

(1)教学秩序恢复。地震救助工作完成后,适时组织学校复课或设立临时教室,维持正常教学秩序。

(2)重建。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利用各类救灾资金开展灾后学校重建工作。

6  应急保障

6.1  信息保障

加强值班,确保通信畅通。严格落实防震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级值班带班人员(含驾驶员)要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及时准确掌握动态,确保政令畅通。

6.2  物资保障

组织保障防震抗灾应急物资。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抢险设备、教学教具等物资,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6.3  资金保障

应急资金由政府统筹。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急资金纳入各地统一财政预算。学校应把应急教育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6.4  人员保障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应组建由本单位教职员工组成的地震兼职应急救援队。

6.5  宣传、培训和演练保障

各学校要认真开展防震减灾科学、法律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提高师生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要把防震减灾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加强防震减灾专业人才培养,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开展地震应急演练。

7  附则

本预案是姚安县教育体育系统处置地震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全县各学校严格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学校的应急预案。本预案由姚安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备注:若遇人事变动,由接替该职务的人员自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