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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教育局关于对《姚安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评价方案》中部分评价项目进行调整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教育局 | 访问量:13825 | 发布时间: 2017/6/30 15:49:06

各乡镇中心学校、初级中学,县属各学校:

根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姚安县教育局在2013年制定下发《姚安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评价方案》(姚教字【2013】71号)的基础上,2017年又制定下发了《姚安县中小学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由于《姚安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评价方案》、《姚安县中小学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中有部分评价项目存在重复的情况,现将《姚安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评价方案》中部分评价项目做如下调整:

一、《姚安县中小学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实施后,初级中学、小学的教学成果奖按《姚安县中小学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考核评价量化结果评定,原《姚安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评价方案》中初级中学、小学的教学成果奖评价办法即日起废止。

二、《姚安县中小学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实施后,小学教学优质奖各乡镇名额分配按《姚安县中小学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考核评价量化结果划定等次、确定比例,原《姚安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评价方案》考核结果划定等次、确定比例的做法同时废止。

三、增设初级中学、小学教学管理奖的评选

(一)初级中学教学管理奖

继续按《姚安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评价方案》中“毕业班相关分、教育科研、创建特色学校、其他”四项内容对各初级中学进行量化考核,量化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初级中学教学管理奖的依据。

初级中学教学管理奖按量化打分结果的排名确定,共设三个奖次,分别为一、二、三等奖,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名、第三名为二等奖,第四名、第五名为三等奖。

获教学管理一等奖的初级中学(包括姚安一中初中部),校长(姚安一中为初中部主任)、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姚安一中为初中部副主任)、教务主任、教科室主任,全校语文、数学、英语三大学科教研组长各1人,全校物、化、生教研组组长1人,政、史、地教研组组长1人,音、体、美、信息技术教研组组长1人,由教育局表彰为教学管理先进个人。

获教学管理二等奖的初级中学(包括姚安一中初中部),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姚安一中为初中部副主任)、教务主任、教科室主任,全校物、化、生教研组组长1人,政、史、地教研组组长1人,音、体、美、信息技术教研组组长1人,由教育局表彰为教学管理先进个人。

获教学管理三等奖的初级中学(包括姚安一中初中部),教务主任、教科室主任,全校物、化、生教研组组长1人,政、史、地教研组组长1人,音、体、美、信息技术教研组组长1人,由教育局表彰为教学管理先进个人。

(二)小学教学管理奖

继续按《姚安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评价方案》中“教学常规检查、教育科研、创建特色学校、其他”四项内容对各乡镇中心学校进行考核,量化打分,量化打分结果作为评选小学教学管理奖的依据。

小学教学管理奖按量化打分结果排名确定,共设三个奖次,分别为一、二、三等奖,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名、第三名为二等奖,第四名、第五名为三等奖。

获教学管理一等奖的乡镇中心学校,中心学校校校长、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仅指栋川中心学校、思源实验小学)、教务主任、教科室主任及由中心学校按《姚安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评价方案》中“教学常规检查、教育科研、创建特色学校、其他”四项内容对辖区内的各完小进行量化考核,排名居全乡镇前4名(栋川镇为前8名)的完小教务主任,由教育局表彰为教学管理先进个人

获教学管理二等奖的乡镇中心学校,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仅指栋川中心学校、思源实验小学)、教务主任、教科室主任及由中心学校按《姚安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评价方案》中“教学常规检查、教育科研、创建特色学校、其他”四项内容对辖区内的各完小进行量化考核,排名居全乡镇前3名(栋川镇为前6名)的完小教务主任,由教育局表彰为教学管理先进个人

获教学管理三等奖的乡镇中心学校,教务主任、教科室主任及由中心学校按《姚安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评价方案》中“教学常规检查、教育科研、创建特色学校、其他”四项内容对辖区内的各完小进行量化考核,排名居全乡镇前2名(栋川镇为前4名)的完小教务主任,由教育局表彰为教学管理先进个人。




                                                                               姚安县教育局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