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人民政府欢迎您!
首页> 部门文件   > >  县发展和改革局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楚雄州姚安县广播电视制播能力建设项目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 访问量:17868 | 发布时间: 2018/3/14 15:01:40

县文体和广电旅游局:

    根据《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文化旅游提升工程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楚发改社会〔2018〕97号)精神,现将楚雄州姚安县广播电视制播能力建设项目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

    请严格按照《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审批文件确定的项目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要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符合土地、环评、节能等管理要求,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等,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项目按期完工。严禁将中央预算内资金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严禁更改项目建设地点。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本次投资计划下达的中央预算内资金必须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偿还以往的欠债和过去拖欠的工程款,也不得用于土地房屋购置及交纳租金等费用。

本次下达投资计划项目必须于资金到位后3个月内全面实质性开工建设并按时竣工验收交付使用,2018年底前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完成率要达到80%以上并形成有效资金支付。

    二、项目监管

    请你单位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按要求签署综合信用承诺书,加强项目管理,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照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安排专人及时准确上报、填报项目进度数据和信息,如期保质保量完工、投入使用。要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提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报送整改情况。

项目单位要对本次下达项目的投资安排、监督管理、资金使用等负总责。省、州发改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等。对发现问题较多的区别不同情况采取通报批评、约谈、现场督办等措施,限期整改。

    三、奖惩机制

    对于项目不能按时开工、进度严重滞后或因数据填报工作疏忽导致不良影响的,省发改委将报国家发改委调整投资计划,视情况进一步采取通报批评、约谈、问责以及扣减、收回、暂停安排本地区、本单位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措施予以警示和惩戒。同时,对中央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好、成效明显的县市,在申报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时将给予优先安排和额度倾斜。

    四、绩效目标

    根据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项目储备情况,支持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含红色旅游)建设项目,着力改善相关基础设施条件,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水平有效提升,民族自治州的民文出版、印刷能力显著提高;遗产资源的社会教育和公共文化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保护成果更多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稳步推进;重点旅游目的地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的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功能不断增强,促进文化旅游提质升级。

    五、其他要求

    请结合实际逐一核实以下信息:

   (一)项目的法人单位、项目责任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人、监管责任人的职务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项目开工、进度时间节点、配套资金落实承诺。

     以上内容经你单位认可后,于收文1个工作日内报县发改局社会股(邮箱yaxfgwshg@163.com),以便我们及时上报州发改委备案。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