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全县部署,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根据《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姚安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姚安字〔2024〕6号)精神,镇人民政府制定了《官屯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官屯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9日
(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云安〔2024〕3号)要求,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楚雄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楚安字〔2024〕3号)、《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姚安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姚安字〔2024〕6号)的工作部署,经官屯镇人民政府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九大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69项和州100项具体举措,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着力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针对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瓶颈性堵点和根源性问题,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加强源头管控,夯实安全基础,强化事故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围绕“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实施一批重大政策和重大工程,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大幅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保障能力低下且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退出市场;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后仍无法达到安全条件的企业,依法坚决予以淘汰退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坚持社会共治、群防群治。把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贯穿工作始终,把治理措施落实到最小单元,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不断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
(三)行动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到2026年,安全生产水平实现大幅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各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
——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实现动态清零。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
——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小微企业和农村地区延伸,安全生产监管力量配置实现优化。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
——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全镇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起数持续下降,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矿山、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较大及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提升行动
1.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推动工作。继续加强学习《习近平关于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论述摘编》《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专题学习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结合实际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积极提高党政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镇安委办牵头,镇级各职能站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按程序报上级安委办备案;完善考核巡查、表彰奖励、责任追究等相关配套措施。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明确监督部门和监管责任,逐项研究消除争议和模糊地带,加强新兴产业、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监管。(镇安委办牵头,镇级各职能站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3.组织参加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班。根据全国统一安排,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组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镇安委办牵头,镇级各职能站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完成其他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全覆盖培训。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班未覆盖到的危化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水利、特种设备、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镇安委办牵头,镇级各职能站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执行能力提升行动
5.实行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管理。摸清已明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的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底数,将服企惠企助企融入监督检查,建立分级分类动态管理清单。(镇级各职能站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6.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按照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依据《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其中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镇级各职能站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7.畅通重大事故隐患举报渠道。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作为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鼓励社会各界、群众团体等对重大隐患实施监督。(镇级各职能站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8.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用好重大安全风险基础信息、责任分工、防控措施、应急处置“4张清单”。多渠道汇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分析和全过程记录管理,实现数据共享和闭环管理。(镇安委办牵头,镇级各职能站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9.严格落实政府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制度。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三级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建立完善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2025年,建立完善《楚雄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镇安委办牵头,镇级各职能站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双报告”制度,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开展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整改和督办不力的纳入政府核查问责范围,实行约谈告诫、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镇安委办牵头,镇级各职能站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11.加快淘汰退出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单位。依法依规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加大危化品、矿山、尾矿库、工贸、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加快淘汰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生产企业落后产能,加快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的工艺技术和装备设施。2024年底前,建立“改造提升一批、整合重组一批、关闭退出一批”清单;2025年底前,持续推进“三个一批”,变型拖拉机全部淘汰退出;2026年底前,基本解决“小散乱”问题。(镇安委办牵头,镇级各职能站所按职责分工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工作)
12.支持推广应用一批先进技术。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推进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装置安装应用。大力推进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民爆、隧道施工等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镇级各职能站所按职责分工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工作)
13.集中实施一批治理工程。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工程和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镇级各职能站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4.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督促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升安全素质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100%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在岗和新招录从业人员100%教育和培训合格后上岗。(镇级各职能站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提升电气焊作业人员安全素质。2025年底前依托国家“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用工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镇级各职能站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措施,严格按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镇级各职能站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推动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组织开展《云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宣贯活动,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镇级各职能站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18.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镇级各职能站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19.依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针对典型事故暴露出的严重违法行为和群众举报反映强烈的安全问题,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积极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镇级各职能站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加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执法检查。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建筑工程拆除、高处作业、土方开挖、管线疏浚、有限空间作业、危险物品充装和接卸作业以及场内机动车辆等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镇级各职能站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加强建设工程分包安全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用工管理及分包单位准入规定,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用工及分包单位准入管理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培育高素质施工作业人员,稳定施工劳务用工队伍。(镇级各职能站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22.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完善自由裁量基准。(镇级各职能站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力量建设。综合统筹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探索建立包容审慎的容错纠错、尽职免责机制,突出正向激励引导,稳定人员队伍。(镇级各职能站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建立完善常态化帮扶指导机制。帮助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增强企业负责人安全法治意识、完善管理制度、培训从业人员;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镇级各职能站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25.提升监管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积极学习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镇级各职能站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26.严格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制度。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一案双查”有关意见,对发生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安全责任事故、故意逃避监管情节严重、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积极协助上级部门依法追究企业和有关责任人员刑事责任。(镇级各职能站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27.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交通安全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科普、教育培训活动,组织贴近生产生活的应急处突、避险逃生演练。(镇安委办牵头,镇级各职能站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28.强化示范引领作用。深化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工作,积极配合上级认定一批安全生产工作示范企业和单位。(镇级各职能站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将结合实际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镇分管领导将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二)强化保障力度。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一张蓝图绘到底,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在企业绩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严防低价中标影响企业正常安全投入。
(三)健全长效机制。镇级各站所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不断完善有关工作规定要求,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正向激励。镇级各站所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加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单位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严格按照技术示范和改革试点要求开展试点示范,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五)强化考核巡查。镇人民政府将结合实际,分级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各项工作机制,紧盯重点行业,突出重点地区,紧抓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和点位开展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