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镇级各办、所、中心:
经镇人民政府研究,现将《太平镇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太平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太平镇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太平村委会小河子地质灾害隐患点是我镇2022年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位于太平镇人民政府所在地,2015 年经四川地质调查院详查时发现,小河子沟谷上游物源丰富,如遇强降雨对下流及周边36户住户147人、612 万固定资产形成严重威胁,险情重大,经四川地质调查院专家鉴定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2022年仍是监测重点。为最大限度地降低地质灾害带来的经济损失,杜绝人员伤亡,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太平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适用于太平镇太平村小河子地质灾害隐患点。
(三)此次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快速反应、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依靠科学、协调配合的原则。
(四)镇人民政府负责此次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的领导,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在镇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镇人民政府应组建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设指挥部办公室,并设立七个工作小组。
(一)太平镇太平村太平小河子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
指 挥 长:钟欣妤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指挥长:普建忠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李 凌 镇党政办主任
徐建明 太平国土资源所所长
陈李红 镇水务中心主任
张永成 太平财政所所长
杨树英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鲁家富 太平供电所所长
钱学芬 太平卫生院院长
周文生 太平村委会主任
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 统一领导和指挥本次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2. 收集和汇总灾情,按照灾害类型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并提出紧急应对措施;
3. 指挥有关站所立即到达指定岗位,采取紧急抢救措施;
4. 根据险情,适时启动应急预案。
(二)指挥部办公室
主 任:郭 芬 镇党委宣传委员
副主任:李 凌 镇党政办主任
张永成 太平财政所所长
杨树英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钱学芬 太平卫生院院长
张玉娇、周华翠、杨晓梅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在镇地质灾害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七个工作组的协调,负责灾情的收集、整理及上报工作,完成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安排的工作任务。
(三)七个工作小组
1. 宣传组
组 长:郭 芬 镇党委宣传委员
组 员:贺刘君洁 镇国土和村镇规划中心工作人员
杨晓梅 镇党政办工作人员
其余人员从太平下村工作组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抢险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重点宣传灾区的受灾情况;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对灾民的关怀,报道镇、村、组各级党组织带领人民群众抗灾救灾的措施及成效;灾区人民团结奋斗的精神面貌;社会各界对灾区人民的大力支持;加强正面引导,用正确的舆论鼓舞士气,激励人心。
2. 后勤保障组
组 长:郭 芬 镇党委宣传委员
组 员:张永成 太平财政所所长
李 凌 镇党政办主任
徐 琳 镇政府总务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指挥部上级来往人员的接待、资金筹集、物资采购等后勤保障工作。
3. 现场指挥组
组 长:钟欣妤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普建忠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组 员:徐建明 太平国土所所长
陈李红 镇水务中心主任
周文生 太平村委会主任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受灾现场的组织指挥调度,负责灾区群众的疏散安置和吃、穿、住等工作;负责调配民兵支援灾区的救灾应急工作。
4. 物资筹备组
组 长:普建忠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组 员:杨树英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工作人员从社会事务办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救灾标准,负责做好救灾物资尤其是群众急需物资的组织、储备、调拨、管理外地支援物资的分发和转运工作。
5. 灾情统计组
组 长:陈红兴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组 员:关志琴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 雄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副主任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指挥部灾情的调查、分析、统计和上报工作。
6. 安全保卫组
组 长:刘 院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组 员:杜永璋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陈永俊 太平司法所所长
工作人员从司法所、派出所和综治办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负责灾区救灾物资的安全,负责维护社会稳定。
7. 医疗救治组
组 长:朱晓燕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组 员:钱学芬 镇卫生院院长
工作人员从卫生院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做好灾区疫病的预防控制、转运和治疗工作;确保灾区饮水和食品卫生安全;收集上报灾区疫情监测信息。
三、灾害应急
发生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时,镇人民政府、村委会按《太平镇太平小河子地质灾害处置应急预案》积极采取相应的应急行动。
(一)镇人民政府应急行动
1. 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听取有关部门和村委会关于灾情的汇报,安排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2. 根据监测情况,迅速调集民兵应急抢险救灾分队进入灾区抢险救灾。
3. 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请求上级支援。
(二)太平村委会应急行动
1. 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灾区指挥群众转移避险,并组织抢险救灾。
2. 迅速了解灾情,核实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及时上报镇人民政府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
(三)太平小河子村民应急避险撤离行动
太平小河子村民应当立即按指定的路线向安全地带(指定)转移,预定避灾地点为太平烟点和太平供电所,预定报警信号为手摇报警器,疏散使命发布人为代卫东,抢险单位为太平村委会(负责人:周文生),治安保卫单位为太平村委会(负责人:刘登友),医疗救护单位为太平卫生院(负责人:钱学芬)。具体应急转移工作小组如下:
第一组:邵中平、邵中顺、邵双福等21户,由胡彩华负责协调指挥,由村内路向南撤退至太平供电所;
第二组:杨德志、邵石林、胡正武等15户,由刘登友负责协调指挥,由村内路向北撤退至太平烟叶站安置。
镇、村在采取地质灾害应急行动中,要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同时采取有力措施,力争把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四、监测和预报
(一)太平村委会、国土所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体系。指定胡彩华、刘登友为太平小河子地质灾害监测员,负责整个辖区内的地质灾害监测,遇到险情时,及时发出预警信号。
(二)国土所、太平村委会要严格执行汛期地质灾害24小时值班制度,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值班人员接到灾情报告应按《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迅速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
(三)国土所要定期不定期的对地质灾害防范区进行灾情巡查,加强对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的指导。发现险情时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建议当地政府及时组织群众转移避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并在危险区设置警示牌。
(四)国土所要将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信息和防灾要求及时通知到各村委会和地质灾害隐患点责任单位及监测人员。各责任单位要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的要求,组织群众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五)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部门报告。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报告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组织群众转移避险;情况紧急时,可采取强制措施组织群众转移避险。
五、应急保障
(一)民政、财政、卫生等部门应做好救灾应急资金、物资、药品、医疗器械的筹集、储备和管理工作,保障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需要。
(二)在地质灾害发生地区,镇人民政府已经及时划定危险区域,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因抢险救灾的需要,灾区人民政府可以临时调用单位、个人的物资、设备或者临时占用房屋、土地,但事后应当归还。无法归还或损坏的,应给以相应的补偿。
(四)镇人武部和地质灾害发生区的村委会,要组建民兵应急抢险救灾队伍,确保险情出现或者灾情发生时的救助手段及时到位。
(五)参加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人员,必须遵守纪律,服从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在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中,国家工作人员和村委会干部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一)地质灾害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由指挥部统一发布。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
(二)本预案自发文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