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高龄补助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发放对象和标准
(一)发放对象。高龄补助发放对象(80至99周岁老年人保健补助和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长寿补助,下同)为具有我镇户籍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二)发放标准。楚雄州现行高龄补助发放标准为:年满80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保健补助5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长寿补助300元。
二、审核审批程序
(一)高龄津贴申请以户籍信息为基础,实行属地管理,由本人持身份证、户口册、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申请,并填写《楚雄州高龄补助申请审批表》,村(社区)初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发放。无法表达意愿的老年人,可委托监护人或高龄老人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村民小组代为申请,并按要求进行发放信息公示。
(二)实行年度审核审批与动态审核审批发放相结合。次年新增高龄补助对象(1月1日—12月31日出生)需在上年12月底前申报,并提交《楚雄州高龄补助申请审批表》,领取补助时间按补助对象出生年月满80周岁的次月起审批发放。要加强政策宣传,做实做细服务工作,避免重报、漏报现象。
(三)高龄补助实行按月审批,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方式按月发放。对享受高龄津贴者的信息每个月进行一次核查,新增高龄补助对象从其出生年月满 80周岁的次月开始发放,补助对象死亡或户籍迁出的自死亡或户籍迁出次月起停止发放。
(四)加强动态管理,按时上报高龄补助对象信息。每月5日前必须上报《高龄津贴发放对象变动表》,准确填报当月新增人员(上月出生人员、户口迁入人员)、当月停发人员(上月死亡、户口迁出人员),确保高龄补助发放精准。
三、严格年检年审制度
为准确掌握高龄补助对象信息,每年年底需对领取对象进行年审认证,确保补助对象准确无误。
(一)年检年审认证。每年年底需对当年12月在册并正常领取高龄补助的对象进行生存认证。年检年审可采取由村(社区)逐一核实认证补助对象生存状况,统一造册加盖公章、签署经办人后上报乡镇再次审核汇总,最后上报县民政局(需提交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年检年审认证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认真细致,不得弄虚作假,确保信息核对真实准确,坚决杜绝错发、漏发、重发现象,否则,一切后果由单位和经办人承担。年审年检工作务必于当年12月10日前完成。
(二)当年12月在册并正常领取高龄补助的对象,勿须重复填报《楚雄州高龄补助申请审批表》,只需上报年检认证花名册即可,但村、社区、乡、镇经办人和分管领导必须认真审核,签字盖章(公章)。
(三)次年新增高龄补助对象必须填写《楚雄州高龄补助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上报审批,申请表必须张贴近期小一寸照片、并附身份证、户口册、社保卡复印件,表格填写必须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信息准确,不得擅自更改表格内容和格式,确保审批表的规范和统一。
四、加强动态管理
加强补助对象的动态管理,适时、准确掌握高龄补助对象动态情况,及时、主动调整,做到进出有序,防止虚报、冒领、错发、漏发、重发现象发生,确保高龄补助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位。
附件:《楚雄州高龄补助申请审批表》
栋川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2日
楚雄州高龄补助申请审批表
县(市): 乡镇: 村委会(社区):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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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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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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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详细住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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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人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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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老人 关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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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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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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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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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详细住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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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人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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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老人 关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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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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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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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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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详细住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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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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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或代办人签名(章) |
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有虚假,申请人或代办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人(代办)人签名(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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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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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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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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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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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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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