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栋川镇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栋川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20153 | 发布时间: 2021/5/21 9:59:49
各村居委会,镇级有关站所:

近年来,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扎实有效地做好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地质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逐年下降,有效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取得了明显的防灾效益和社会效益。但由于全镇部分村民小组靠山而居,由于地质环境脆弱,加之地震频繁等自然因素和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导致全镇境内地质灾害时有发生。根据统计上报核实,目前全镇境内共有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2个,分布在全镇2个村委会,威胁人员10户39人龙岗粮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已搬迁4户24人。为认真做好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也是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职责,各村居委会,镇级有关站所,必须进一步充分认识到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的紧迫性、严峻性、复杂性和长期性,要从构建和谐社会高度出发,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充分发挥各自在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继续扎扎实实地做好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为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成立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 海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李家成   镇人大主席

    周源锋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陈元祥   镇党委组织委员

成 员:朱梅霜   镇党政办主任、应急办主任

    张永红   栋川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徐静梅   镇财政所所长

    周新祥   镇城乡综合治理办公室、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周雄关   镇安监办主任

    刘 明   镇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罗菊蕙   镇民政所所长

    庞世坚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王开元   镇道路交通管理站负责人

    朱振兴   栋川派出所所长

    周绍宏   栋川供电所所长

    李云凤   栋川中心卫生院院长

    杨凤勋   栋川中心小学校长

    王 林   龙岗村委会主任

    崔 艳   仁和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栋川国土资源分局,由张永红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继续实行镇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挂点联系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度,具体挂点联系情况如下:

龙岗村委会:龙岗粮点后山崩塌,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周源锋负责督促检查。

仁和村委会:老葛冲小组山体滑坡,由镇党委组织委员陈元祥负责督促检查。

各挂点联系领导在汛期(5月—11月)要对各自挂点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检查,并认真填写挂点联系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记录表后,于每月30日前报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进一步明确责任,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项措施

镇人民政府在继续实行班子成员挂点联系地质灾害点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矿山企业、学校、公路等在建项目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责任,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落实到村居委会、相关站所。

各涉及村居委会要在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栋川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和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栋川国土资源分局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工作,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各种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

镇项目办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镇道路交通管理站要做好乡村公路沿线高陡边坡的排查、监测和险情处置工作。

镇水务服务中心要做好病险水利设施排查和山洪预警监测工作。

应急管理办要及时做好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和应急处置工作。

镇民政所要做好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工作。

其他涉及站所也要按照工作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投入,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正常开展

镇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把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把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不断加大投入,确保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预防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得到及时处置。

栋川国土资源分局和镇财政所要积极向县自然资源部门、财政部门申报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争取上级更多的支持,逐步对威胁人口较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工程治理。有条件的进行搬迁避让,暂时没有条件的,各涉及村居委会要积极组织动员当地群众,因地制宜,采取投工投劳等方式,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疏通排水,削坡减载、砌挡加固、植树种草等简易治理,改善环境,降低地质灾害发生的危险程度,对危险程度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在汛期做好“工棚躲避、帐篷转移、投亲靠友”等提前避让工作,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严格执行各项规定,有效减少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

各村居委会和各有关站所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的各项工程建设活动,必须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对可能产生的地质灾害做好防范。

栋川国土资源分局、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在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报批和规划建设管理中要严格把关,对于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项目,在没有采取有效的防灾减灾措施情况下,一律不得审批。对未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或未认真实施地质灾害防治配套工程而引发地质灾害的建设项目,要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进行严肃查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各村居委会和镇级有关站所要在严格执行《楚雄州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认真做好用地选址调查工作,严禁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区域审核上报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确保农村居民建房地质灾害隐患要评估到位的地质灾害“五到位”要求。

五、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

各村居委会和镇级有关站所要适时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采取不同的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板报、宣传单等多形式、多渠道,广泛扎实地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要突出重点,针对全镇靠山而居的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及广大村民住宅等地质灾害易发、多发的实际,做好广大干部群众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基本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附件:1.栋川镇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栋川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3.栋川镇地质灾害隐患点单点性应急预案

   4.栋川镇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度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工作的通知



栋川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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