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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访问量:17912 | 发布时间: 2018/10/19 8:44:21

县直各部门: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16〕35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省政府综合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工作的通知》(楚政办函〔2018〕61号)要求,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健全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进事中事后监管改革深入开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县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合监管范围      

今年年底前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五个领域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监管,建立完善部门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开展协同监管和联合检查,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有序推进综合执法。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跨部门随机抽查联合监管机制

1.制定跨部门随机联查工作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各领域牵头部门要分别制定本领域跨部门随机联查工作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报县审改办(县委编办)审核,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精准施策”。工作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要科学合理,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环保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

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31日前。

2.制定跨部门随机联查事项清单。结合各部门已经公布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领域牵头部门根据相关部门公布的抽查事项清单编制本领域跨部门随机联查事项清单,明确和规范随机联查的抽查项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执法权限等,经县审改办(县委编办)审定后向社会公布。跨部门随机联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动态调整,原则上成熟一批、公布一批、逐步完善。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环保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

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31日前。

3.建立跨部门随机联查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部门要建立、梳理、完善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领域牵头部门以相关部门建立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为基础,结合监管领域、职责范围、主体类型等,建立跨部门随机联查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真实全面、合法准确和及时更新。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环保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

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31日前。

4.制定跨部门随机联查实施细则。各部门要完善本部门随机抽查监管的实施细则和工作指引,各领域牵头部门牵头制定本领域的跨部门随机联查实施细则,经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审定后实施,用于指导“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监管工作有序开展。实施细则要明确组织领导、抽查程序、抽查方式、抽查内容、抽查比例和频次、处理程序、抽查结果公开、后续监管衔接等,确保跨部门随机联查有序进行。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环保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

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10日前。

5.做好监管平台的优化整合。依托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协同监管平台,推广使用“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管理系统,实现市场监管平台的整合,推进部门间执法检查信息共享应用。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环保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

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

(二)健全完善跨部门随机联查监管模式

坚持科学筹划、统筹安排,因地因时因需选择合适的联合抽查方式。可采用综合大联查模式一次性完成被抽查对象涉及的所有事项,也可采取领域定向联查模式或采取联合检查方式开展专项整治。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探索更多联合随机抽查方式。

(三)建立完善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监管配套制度

1.健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建立联合抽查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布年度联合抽查计划、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随机抽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大力推进监管信息的统一归集、互联共享,强化大数据分析,通过综合比对、科学筛查、风险分析,进一步明确联合随机抽查监管重点,全面推行市场差异化监管,不断提高联合随机抽查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健全后续监管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联合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施后续监管,防止监管脱节。

2.完善联合随机抽查监管信息平台。依托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协同监管平台,全面应用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管理系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全程电子化管理,推进部门间执法检查信息共享应用,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杜绝重复检查,提高执法效能。

3.强化联合随机抽查监管信用激励约束。要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完善抽查对象诚信档案,将跨部门抽查的信用信息纳入抽查对象的社会信用记录,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参考。根据抽查对象信用状况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建立健全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公信力,以及危害国防利益等严重失信行为的抽查对象,依法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对守信主体予以支持和激励。建立完善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完善信用约束机制,构建常态化的信用惩戒机制,对失信主体依法实行有关惩戒措施,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努力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4.提升基层联合随机抽查监管执法实效。依托基层治理体系平台特别是协同监管执法平台,建立健全联合随机抽查监管执法统筹协调指挥机制,按照全州统一安排,开展州、县市、乡镇三级联动执法,着力破解基层“看得见、管不着”和执法力量分散薄弱等问题,有效增强基层执法功能,全面提升基层政府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职责分工

(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环保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要紧紧围绕五个领域,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制定工作措施、方案、抽查计划,牵头组织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

(二)县委编办负责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监管工作的牵头组织、协调推进工作。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对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监管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部门进行问责。

(三)县级各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职责,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将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按五个领域的划分纳入随机联查,确保年底前实现联合抽查监管全覆盖。各参与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互相支持,确保“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标准统一”的综合监管落到实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作为推进“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传导责任的工作机制,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牵头部门要把年底前实现联合抽查监管全覆盖作为重要工作,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跨部门联合随机联查工作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和跨部门随机联查事项清单、随机联查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联查实施细则的制定,并于2018年12月底前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从2019年开始,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要纳入部门重点工作,做到常态化开展。

(三)加强跟踪督查。各牵头部门要扎实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监管工作,并定期开展工作自查,及时发现、掌握和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2018年12月底前,各牵头部门于每月25日前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报县审改办(县委编办)。县委编办要建立月通报制度,每月通报一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工作开展情况。2019年开始,各牵头部门要于每年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12月25日前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报县审改办(县委编办)。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适时组织开展全面督查,对工作不力、推进缓慢的部门,该通报的通报,该约谈的约谈,该问责的问责。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