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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访问量:19254 | 发布时间: 2018/3/28 15:19:47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15〕26号)和《楚雄州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国人寿保险楚雄分公司关于加快推进“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楚老办〔2016〕)8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9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全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开展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是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医疗等方面社会风险的客观需求,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均对推进养老服务业和现代保险服务业融合发展做出了部署。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遭受意外伤害的风险远高于其他老年群体,老年人发生意外伤害不仅会增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压力,也会加重老年人及其家庭经济的负担。2017年我县实施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全县20267名老年人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占全县老年人的55.5%,但仍有大部分老年人未投保,投保比例与省、州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县民政局、姚安县人寿保险公司和各乡镇要把思想统一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和部署上来,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和民心工程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元化的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

二、具体办法

(一)保险对象

具有姚安县户籍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二)保障期限一年

自保险公司办理承保手续、收取保险费、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期满日二十四时止。保险期满后可继续投保。

(三)保险方案

每人每份保险费60元;保险保障:意外伤害身故金/意外伤害伤残金20000元/份,意外伤害住院医疗金5000元/份。每人最多可投保3份,可视保障需求程度确定投保份数,份数增加,保险金额、保险费相应增加。凡选择任意一种投保方案,均可享受中国人寿姚安县支公司每份10元的优惠。

(四)投保方式和参保人群

1.农村“五保”老人、城市“三无”老人、民政重点优抚对象、80周岁以上老年人由各级财政按照20元/人标准购买,保险保障:意外伤害身故金/意外伤害伤残金20000元/份,意外伤害住院医疗金2000元/份。以上补贴州、县按照3:7的比例和三类县补助系数配套比例承担。

2.农村“五保”老人、城市“三无”老人属政府代缴保费人群,由县民政局按照人均20元标准统一缴费。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老年人保险金,受益人为县民政局,保险给付金滚入民政缴费专户。

3.农村、城镇居民的老年人群体的保险费,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引导,向个人宣传并按照每人每份50元的标准收取保费,以乡镇或村集体统一投保。

4.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可以为本单位离退休老年人统一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其他老年人群体由政府引导,保险公司和媒体单位向社会宣传,老年人自愿向县人寿保险公司投保,由保险公司按照每人每份50元的标准直接收取保费,办理承保手续。

5.为扎实推进我县精准扶贫,实现精准脱贫,探索和创新保险扶贫的有效方式,发挥商业保险在助力脱贫攻坚方面的良好作用,切实提升我县贫困户的抗风险能力,减少因病返贫、因灾致贫,提升扶贫攻坚效率和巩固扶贫攻坚成果。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由挂包单位和帮扶干部负责筹措资金,为挂包帮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中60岁以上老年人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三、目标任务

(一)全县农村“五保”老人、城市“三无”老人、民政重点优抚对象、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城乡低保老人的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自2018年3月1日起在全县起动,到2018年4月30日承保率达到100%。

(二)其他老年人群体自2018年3月1日起在全县起动,到2018年4月30日,全县覆盖率达到95%及以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推广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县民政局牵头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姚安县人寿保险公司负责办理投保手续及有关服务工作。县民政局要把实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作为“敬老文明号”创建和为老服务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计划,县人寿保险公司要组成专门工作服务队伍,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创新服务举措,提高参保老年人满意度,确保此项民生工程落到实处。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努力扩大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覆盖面。

(二)强化政策宣传。各乡镇要通过进村入户、召开户长会等形式,将政策宣传到村组、到户、到各老年团体和组织,扎实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县老龄办和县人寿保险公司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让全社会充分认识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主要内容和给广大老年人带来的实惠及安全保障,重点宣传参保范围、参保内容、资金来源和参保程序、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家喻户晓,提高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

(三)积极筹措资金。县民政局要为老年人投保提供政策支持,并与姚安县人寿保险公司做好对接工作,积极筹措资金,创造条件为生活困难的老年人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要积极探索企业捐赠、社会赞助、村集体出资以及个人购买等多种形式的参保机制,积极为老年人投保提供资金支持。

(四)加强沟通协调。县老龄办和县人寿保险公司要按照职能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进一步形成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协商沟通、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确保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县老龄办和基层老龄组织要重点在调查研究、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总结经验、开展活动等方面发挥作用,县人寿保险公司具体负责业务咨询、培训、办理、理赔和承保等有关工作。

(五)明确时限要求。各乡镇必须于2018年3月15日前做好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工作,同时本辖区内的农村“五保”老人、城市“三无”老人、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老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情况统计上报工作(纸质表册一式二份和电子文档一并上报县老龄办,电话:6042025,邮箱:yaxllb@126.com)。县人寿保险公司要统筹规划、精心组织,与老龄办、各乡镇认真做好对接和准备工作,确保2018年3月准时开展投保业务,要按照投保对象、人员层次,分系统、分乡镇做好保费收缴工作,要改进工作方法、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方便投保人就近就地投保,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