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及《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农〔2016〕151号)文件精神,加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姚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雷 波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 勇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钟吉聪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吴 东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昝卫勇 县发改局局长
马 桑 县财政局局长
周学强 县监察局局长
孙光勇 县审计局局长
马朝辉 县经信局局长
杨璧伍 县教育局局长
周南西 县人社局局长
周 智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周银兵 县住建局局长
张中晖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家云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海斌 县环保局局长
董 贵 县农业局局长
马 超 县林业局局长
胡 进 县水务局局长
马劲文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杨毓才 县卫计局局长
林 昆 县扶贫办主任
毕耀光 县水保办主任
刘朝安 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杨静忠 县财政局副局长
盛永昆 县气象局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财政局,由马桑兼任办公室主任,杨静忠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人员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今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的人员自行递补,县人民政府不再行文。
姚安县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4日